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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私自在樓頂加建了3米高的建築!”15日,市民李先生向本報反映,在歷下區千佛山東路17號的某單位宿舍,有人正私自在樓頂加蓋閣樓。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看似違章的建築是以“平改坡”的名義建造的,有着合法的手續。但這裏的工程已是“坡改屋”,加建的樓層成爲部分業主的私家閣樓。
本報見習記者戚雲雷
-現場
原本5層的居民樓
加蓋成了6層
15日下午1點,記者來到千佛山東路17號,此時5號樓的頂層正在施工,本來5層的樓又加高了一層,樓下不時有施工人員走過。
在頂層的施工現場,幾個工人正站在木梯上固定屋頂,屋子裏堆積了不少水泥和塗料。一名工人告訴記者,他們施工剛開始不久,工程是承接的一個業主的,“你看,像對面樓那樣,就加一層隔熱板,這樣夏天就不會曬透頂樓了。”工人手指着對面的4號樓說。
記者注意到,5號樓對面的4號樓和旁邊的6號樓樓頂,每個單元都加建了一層三四米高的紅色閣樓,樣式統一,屋頂傾斜,有門有窗,還有的安裝了空調和熱水器。本來只有5層的居民樓被加建成了6層。在樓內,記者發現,區別於其他樓層的水泥樓梯,5樓通往6樓的是鐵質樓梯。
-質疑
藉着“平改坡”
卻成了“坡改屋”
爲了一探加建樓層的內部真容,記者敲開一戶人家的門。屋子空間很大,也進行了裝修,與其他樓層沒有區別。戶主王女士稱,她只是租住在這裏,不瞭解房屋是不是加建的。5樓的一位業主表示,樓頂加建的房子是他的,分別是一室一廳和兩室一廳,都已經租出去了,其中一室一廳的租金是1300元。然而,當記者問到樓頂的建築是不是加建時,老大爺一句話不說,就把門關上了。
“樓頂的房屋都是業主私自加建的,從2004年開始陸陸續續建起來,5號樓樓頂的建築有的已經建好兩三年了。”居民李先生說。由於樓頂加建的房屋影響了自家的採光,且造成一樓承重牆出現裂縫,李先生不得不多次向12345反映,但一直沒人來管。
李先生表示,這些在樓頂加建房屋的業主實際上是打着“平改坡”的名義進行加建的,但基本上建成後就成了自己的私人閣樓。記者發現,這些加建的房屋和“平改坡”有很大不同,不但比“平改坡”高了很多,而且空間更大,儼然成了第六層樓。
-城管
有合法手續就行
不管什麼用途
“只要建設有合法的手續就行,我們不管他做什麼用途。”轄區千佛山街道辦城管科的錢姓工作人員表示,千佛山東路17號院居民在樓頂加建的建築是有合法手續的。
同時,這位工作人員也表示,5號樓樓頂加蓋的建築,他們也派人去看過,業主確實有合法的手續,“業主想要在樓頂‘平改坡’,要拿出規劃圖等材料提交申請到歷下房管局,只有拿到合法的手續才能施工,不然就成違章建築了。”這名工作人員說。
-追問
“辦公室”已撤銷
如此“平改坡”誰管
記者又聯繫到了歷下區房管局。房管局生產計劃科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平改坡”是幾年前濟南的政策,當時歷下房管局只是協助有關部門督促“平改坡”的工程進度,全運會過後他們就沒再接觸“平改坡”了,“如果現在還有‘平改坡’,應該歸規劃局或建委管。”
濟南市規劃局一位張姓工作人員在接受諮詢時表示,“平改坡”變成“坡改房”,從規劃上來說是不合理的。同時,工作人員也表示,千佛山東路該宿舍正在施工的業主只有以前的手續,沒有最近的手續。至於“平改坡”的施工許可手續有沒有時效性,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建議記者諮詢建委。而濟南市建委建築節能與科技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平改坡”問題歸房管局管,不歸他們管。
“平改坡”政策有無施工的具體規範?幾年前的施工許可手續是否有時效性?“平改坡”能否改成住人的閣樓?幾個主管部門問下來,這些問題仍沒有答案。據瞭解,在“平改坡”政策推行過程中,曾臨時設立有一個“平改坡辦公室”,但由於辦公室後來撤銷,這項政策推行及實施的細節也就沒人來解答了。“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找誰了。”居民李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