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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裏,明明樓上是違章建築,但拆起來爲什麼就這麼難?”昨天,市民王先生給本報熱線96068打來了電話。
王先生是杭州城南美政花苑的一個居民。和他一樣,社區中的許多住戶,都希望邀請“三改一拆”進社區。因爲在美政花園中,違章建築可謂數量衆多,多到甚至讓居民們擔心——房齡已經不小的居民樓,還能撐得住嗎?
記者在現場粗粗數了數
已經有15套加蓋的房間了
美政花苑,位於復興路和之江路之間。社區的面積不小,街市繁華的復興南街將社區分成了南北兩個片區。不過,走在復興路美政路路口,老遠就能看到美政花苑的特色之一了——屋頂上多出來的一間間房子。
美政花苑的房子,多數有近20年的歷史了,皆爲6層和7層的樓高。淡綠的外牆,磚紅色的斜坡屋頂,讓這一片的房子,多出幾分獨具特色的美麗。
然而在不少居民樓頂,原本斜坡的屋頂卻像是被硬塞進了一個個四方塊——屋頂被掀掉,重新加蓋起了一層房屋。
“本來是斜坡的屋頂,硬是改成了房間。要說好不好看還是其次,但這樣肯定不安全啊!”王先生帶着記者來到小區13幢,從對面居民樓望過去,能清楚看到13幢的屋頂,已經是十去其六,屋頂上已經建有5套房屋。
不止13幢,在小區中繞了一圈,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20幢、15幢、14幢……粗略一數,加蓋的房子已經有15套之多了。
居民們說,這麼多的加蓋房屋,是從6年前開始陸續增加起來的。
6年前就有投訴
6年之後違建依舊
“大家套型都不大,頂樓還送一個閣樓的呢!”居民宋大姐告訴記者,小區的戶型以50-60平方米爲主,頂層的居民還附送了一個閣樓——有些是不通風的,有些是帶窗的。
然而這個附送的閣樓,卻方便了一些頂樓住戶搭建違章建築。
“只要閣樓的屋頂一掀掉,就可以搭牆造屋了,很方便的。”宋大姐說,自己也曾去問過,大概只要請來施工隊,花個三五萬,一層樓房就搭好了。原本60平方米的小房子,一下子就成了120平方米的複式樓房。
正是這樣方便划算的成本投入,才讓越來越多的頂層住戶前赴後繼。更誘人的是,這樣的加蓋,看起來似乎並不需要風險成本。
“第一個開始造的,是大概2008年的時候,那時候我們就去有關部門投訴了。”王先生說,這些年來居民們出於建築安全考慮,就開始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從社區、街道,到城建、城管。也多次有工作人員前來判定,的確屬於違章建築。
但最終,一圈下來,到如今,這戶始作俑者的房子,仍舊堅挺着。
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走訪中,他們也瞭解到,最初幾位居民搭蓋違建,主要是因爲家裏經濟條件比較一般,想留個房間給子女結婚用。後來周邊有住戶看到這樣的情況,紛紛跟風,造成樓頂違建遍地開花。
拆與建的拉鋸戰
爲何持續至今
但整整6年,相關部門難道拿違建就沒法子?
“其實居民敲掉樓頂的坡面時,我們就已經前去制止。考慮到這樣私自拆除樓頂肯定是對樓房整體有破壞影響,我們隨後也向相關部門反映過,但最後還是沒有拿出實質性的拆違方案。”社區和街道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早在2008年,第一批違章建築“破頂而出”時,他們就向有關部門反映過。
他們第一時間通知了城南房管站的工作人員。不過工作人員到了現場,一番查看下來卻是搖頭:這不歸我們管。
那麼,應該歸屬那個部門負責呢?房管站的工作人員表示,屋頂算是公共建築範圍,還是得社區和街道自己來處理。
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2006年市建委的反饋文件,其中將類似的侵佔小區公共建築的行爲,做出了處理的原則建議:由物業或者社區進行管理,街道辦事處負責牽頭協調相關矛盾。
“那些正在施工的新違建,我們可以直接到住戶家裏制止勸說,要求他們停工整改,但我們人一走,有時趁我們不注意,一個晚上人家就把違建建好了。”社區和街道的工作人員直言,除了勸說,也沒什麼其他辦法來管理了。而勸說的成效,自然是微乎其微。
既然房管局無權管轄,社區街道無力管轄,那麼其他部門呢?社區街道以及小區居民們隨後將問題反映給多個部門:區房屋監察大隊、區城管、區拆違辦、區三改一拆辦公室。
三改一拆辦公室的負責人表示,具體怎麼落實管理與執法問題,還是得找拆違辦。拆違辦的工作人員和房屋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隨後也來現場勘查過多次,也確認那些屋頂上加蓋的房屋毫無疑問是違章建築。但確認了之後,由誰負責去處理、去拆除?兩個部門都說,執法權在城管。
上城區城管局曾對美政花苑的多名違建住戶下發“拆除通知書”,具體落實下來,負責告知與拆除工作的,便是南星街道城管科。
違章事實確鑿
爲何違章屋依然越來越多
既然違章確鑿,拆除通知書也已下發,南星街道城管科爲何沒有對違章建築進行有效管理呢?
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實上,街道和住戶之間的這場拆違加蓋拉鋸戰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街道也組織了拆違工作小組,加強對小區內新違建的巡邏,看到正在建設的頂樓違建,會立即進行阻止。
但對於已經存在的老違建,工作人員卻犯了難。
“以前我們城管部門向他們下發過拆除通知書,我們也曾經多次上門,但每一次不是住戶不在家就是不開門,我們又不能撬門進屋去拆違建,真是手足無措啊。”工作人員說,由於違章建築在頂層,沒有住戶配合,拆除工作很難展開。
而且,即使工作人員已經要求違建住戶拆除違建,也必須要將居民樓的屋頂恢復原貌,也就是說再把坡面給蓋上去纔算完工。工作人員直言,恢復比拆違更加麻煩。
“我們之前曾經叫停過一戶樓頂違建,但是人家說,我們拆除了違建後,因爲屋頂沒有修復,造成樓下有漏水情況,要求我們負責。而且要修復屋頂對於違建的住戶來說,耗費精力財力非常大,所以很多居民都不願配合。”
街道將上報區裏
確定拆違方案
“其實在法理上,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以及涉及到的政府部門,是很清晰的。”浙江省直律協建築與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陳鐘律師解釋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爲違章建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
在第六十八條中,對於誰來負責拆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陳鍾說,按照目前規劃部門委託城管進行執法的現狀,條例中執行拆除的有關部門,指的就是城管部門。
美政花苑的違章建築遲遲不倒,說到底,並非在法理上或法律程序上有所欠缺,最終還是執行上的問題。不過,鑑於拆除後仍舊需要處理不少問題,涉及到多個部門,陳鍾建議,應由多個部門共同參與拆違。
南星街道工作人員說,目前社區和街道正在統計美政花苑的違章建築數量,“毛估估有30來個”。在確定最新的違章建築情況後,街道準備上報區裏,由相關部門召開專題研究會,討論美政花苑樓頂的違建到底怎麼拆除。本報也將持續關注此事。
(感謝讀者王先生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