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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和妻子李麗,因感情不和離婚,房子歸陳亮所有。後來,陳亮外出務工,將房子暫交於岳父岳母居住。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陳亮打工歸來需要用房再婚時,兩老卻換了門鎖,不願歸還房屋。雙方協調不下,陳亮一紙訴狀把岳父母告上閬中法庭。
夫妻離婚房屋暫借岳父母居住2011年,陳亮與其妻李麗因感情不和離婚。離婚時,約定兩人居住的房屋歸陳亮所有。陳亮也依據法院給出的離婚調解書,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
婚雖然離了,但孩子畢竟還聯繫着雙方家庭。考慮到李麗的父母李德用、劉英以前一直在幫忙帶小孩,而且在城裏居住,生活相對便利。陳亮同意李麗的父母在自己再婚前住在自己的房屋內,陳亮則獨自外出務工。
時間很快到了2013年春節,陳亮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一女子,女方表示希望陳亮能夠提供婚房。於是陳亮興沖沖的將女子帶回自己的房屋,可是眼前的事實卻讓他十分驚愕。原來該房屋的門鎖早已被岳父母換掉,而且老人根本不許他進屋。見此情況,新認識的女朋友丟給他“騙子”兩個字就憤然離去了。
從那以後,陳亮多次找到李德用、劉英二人協商,但老人態度堅決,表示當初幫助陳亮帶小孩花了很多錢,如果不給25萬元,休想要回房子。隨後陳亮多次相親,女方都因爲他沒有房子最終沒能走在一起。
5萬賠償老人終願騰退房屋2013年5月,陳亮以騰退房屋爲訴求,將前岳父母告到法院。隨後,閬中市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限令李德用、劉英二人在判決生效後三月內騰退房屋。面對法院的判決,老人依然不願騰退,陳亮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閬中法院執行局受理該案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張貼了騰退公告,但被執行人對此視而不見。鑑於老人年事已高,執行法官多次找到他們做思想工作,向其釋明法理,但老人態度卻愈加強硬,並不讓法官進門。
無奈之下,法院告知老人,如果拒不騰退,將採取強制執行。昨日,記者從南充閬中市人民法院瞭解到,在多次協調下,老人終於接受了陳亮的提議,獲得5萬元補償款,並主動把房子騰退給了陳亮。(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曠心怡華西城市讀本實習記者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