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天就是清明節,包括瀋陽、青島、濟南等在內的全國不少地方,陸續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面臨續收墓地管理費的問題。爲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誰來守護逝者的安寧?這一話題引發了網友熱議。網友“free2012的夏天”說,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還只有20年使用時間,實在是“死不起”。
墓地“居住”費
是房產的十數倍
讓公衆不安的是墓地“租金”。據瞭解,現時的墓地每平方米價格遠超過同區域的房產,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繳費週期和房產的70年使用權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費用是房產的十數倍。以上海嘉定區的墓園爲例,佔地1平方米的墓地售價約5至8萬元,而今年初該區新開樓盤價格維持在1至2萬元/平方米,墓地單位價格是房產的4至5倍。以年均單位“居住”費用計算,墓地是房產的14至17.5倍。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此前回應,20年是指護墓費的繳費週期,而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發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性公墓的護墓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與此對應,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個使用週期均爲最長20年,期滿後須續租。
入土爲安遭遇墓地危機
民政部此前表示,繳費週期定爲20年,是出於保護羣衆利益和方便羣衆繳費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人對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頗爲反感。那麼,“收租期”是否有延長的可能?網友“張貴峯”說,“死有所葬、入土爲安”是最基本的殯葬倫理,現在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費”一次,否則便將被視爲“無主墓”的做法,讓死者難安。
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現實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機”在大城市上演的現實,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毀綠造墓、填河造墓的現象。《中國殯葬事業發展報告(2012-2013)》顯示,全國大部分城市的現有墓穴都將在10年內用完。在北京,由於墓地價格高昂且緊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由此形成了一條“環北京公墓帶”。
殯葬專家指出,現行墓穴的使用週期是民政部十幾年前制定的,當時居民的平均代際年齡還是20年,但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計劃生育的實施、晚婚晚育現象的增多,特大型城市的代際年齡已經延長到了30年,20年的規定值得商榷。
如何保護逝者的安寧
據悉,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對墓地到期怎麼“續租”、按什麼價格“續租”等問題均沒有作出規定,這也給到期墓地的處理帶來了難度。一家墓園負責人說,對少部分超期墓地的處理還在觀望,“但如果家屬長期不繳費,園區將來肯定吃不消,希望能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界定超期墓地的處理。”專家建議,相關部門除了要探討適當延長墓地使用週期,還應儘快出臺相關細則,平衡墓園和家屬的利益,同時,大力倡導文明綠色殯葬新風氣,緩解人地矛盾。據新華網
網評】
@無心的天秤:生要租房,死要租房。
@葵丟丟_K:以後墓地也得搖號?
@平湖房產網:“安息”成本之高啊,也不比咱普通人買房省心。
@浮雲fu_yun:買房子不是也要交物業費嗎,一個道理!
@玩命的加載ing:現在不能死和不想死的原因是死不起吧。
@一條Leonidas:弱弱地問一句,租金交付不及時,或者子孫不孝,是不是要被暴屍荒野?
@雷高承:如果一個人四世同堂,那將來這第四代豈不是要面臨爲六個墓地20年繳費一次?
@xiajindl:交租算客氣了,下一輪強拆墓地,估計沒有釘子戶。
@蠅能手摩爾根:地就這麼多,不用經濟手段來遏制,怎麼辦?難道耕地都挖了,森林都砍了,全蓋墓地?
@PlutoWoo:我打算死了就燒成灰撒海里,不和子孫們搶地盤了……
@西海漁樵:錢交給了誰,好了誰?後面有無壟斷暴利?望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