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北京召開全市開展違法羣租房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公佈亟待治理的掛賬房屋違法出租問題社區名單。
同時,會議還公佈了10項治理措施,其中,對未經登記註冊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對於已入住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有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轉租或轉借的,將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