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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積金制度亟待改革。建議有關部門儘快修改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給捆得過緊的公積金鬆綁,放寬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劉武俊
北上廣鉅額公積金沉睡,被指成劫貧濟富工具。2008年全國公積金繳存餘額1200多億元,前年北上廣公積金沉睡率10%至15%,高結餘導致高貶值。2014年2月,廣州政協委員曹志偉在廣州兩會上炮轟住房公積金沉睡,高結餘導致高貶值、住房公積金成劫貧濟富工具等6宗罪。一方面房價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住房公積金卻提取難,高結餘下高貶值,喚醒沉睡的公積金,讓居者有其屋成爲廣大市民的心聲(4月2日《廣州日報》)。
住房公積金的設計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爲的是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而現實中,住房公積金制度越來越背離其初衷,有劫貧濟富之嫌。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其最大的特性是保障性,初衷主要是爲改善中低收入階層住房條件,解決廣大工薪階層買房難問題。然而,隨着房價的高漲,越來越多的人無力支付首付,買不起房,只能讓公積金閒置沉澱,甚至貶值。在高房價面前,中低收入者雖然繳納公積金卻無力購房。很多普通老百姓公積金賬戶裏的錢還不夠買個房角,公積金制度顯然沒有實現其設計初衷。
更令老百姓頭疼的是,公積金提取真難,手續繁雜、條件苛刻。不少人只能知難而退、望錢興嘆,讓公積金長期閒置在賬戶裏,等待老了退休後再一次性提取。這樣,公積金其實就變成了養老金,用於改善住房條件的初衷基本成爲一紙空文。一方面公積金提取難,另一方面大量公積金閒置沉澱。由於公積金存款利率低,增值能力弱。以目前公積金的存款利率,尚不能抵擋通貨膨脹的速度,提不出公積金的老百姓往往只能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公積金不斷貶值而束手無策。
從法理上講,公積金屬於繳納者的個人財產。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同時,第三條明確指出,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爲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公積金其實是強制在職員工存入銀行的個人資產。這筆個人資產不僅所有人提取難,不能自主支配,而且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者並不屬於個人繳存者,而是歸於公積金管理中心。這顯然與物權法中孳息歸屬的原則相背離。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所有的孳息歸屬都應該屬於所有權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堂而皇之地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實際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爲公積金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現行公積金制度亟待改革。建議有關部門儘快修改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給捆得過緊的公積金鬆綁,放寬公積金的提取條件,簡化公積金的提取手續,擴大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允許與住房相關的支出都可使用,降低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公積金姓公,關係百姓福祉和公共利益,也關係政府的公信力,必須接受是否公平的拷問。期望將公積金制度的改革儘快提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