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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部署進一步落實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要求的措施。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了今年政府工作任務“清單”,這是政府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政府工作任務清單:
15個方面55項重點任務
會議確定了今年政府工作15個方面共55項重點任務,並分解到國務院各部門、各單位。
一要堅持向深化改革要動力。大力推進簡政放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序放寬市場準入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以結構改革推進結構調整。
二要努力保持經濟運行處在合理區間。抓緊出臺已確定的擴內需、穩增長措施,加快重點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進度,及時撥付預算資金。落實和完善促就業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
三要着力提質增效升級、持續改善民生。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按期完成包括棚戶區改造在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強化大氣、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繼續推進醫改,保障食品安全,築牢保基本、兜底線的民生“安全網”。
“約法三章”
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
會議指出,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是國務院“約法三章”的重要內容,是新一屆政府加強政風建設的重大舉措。
從前段時間的專項督查情況看,絕大多數地區和部門能夠做到令行禁止,但個別地方仍存在違規建設、整改不力、追責不到位等問題。
會議強調,要加大工作力度,嚴防反彈和鬆懈。
一要嚴格監督執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對違規批准和新建的,一律從嚴處理,決不姑息。
二要公開曝光違規新建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遮掩、“護短”。
三要對違規建設項目狠抓整改落實、限期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嚴肅問責。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推動監督檢查常態化,防止公共資金用於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把寶貴的資金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