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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部城鎮化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日前正式出臺。這部規劃有哪些亮點?億萬農業轉移人口如何落戶城鎮?怎樣讓億萬農民工安居樂業?參與制訂這個規劃的國家發改委、住建部、人社部、財政部、公安部、國土部等六部委有關負責人1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城鎮化處於重要關口
"現在城鎮化發展正處於一個重要關口,質量不高、粗放擴張的老路已經走不通了,必須走出一條新路。"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徐憲平說。
他認爲規劃強調以人爲本,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大亮點。"去年我國城鎮人口有7.3億,其中包含2億多農民工及其家屬。農民工已經成爲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但是他們未能享受城鎮居民的待遇"。
徐憲平說,規劃提出要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把有能力、有意願、長期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爲城鎮居民。通過實施居住證制度,使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能夠享受相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規劃首次提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兩個指標。
規劃還提出了新型城鎮化必須遵循的其他原則:必須深入推動新型城鎮化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優化城市佈局,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注重生態文明;注重文化傳承,彰顯城市的特色和個性;推動制度改革,形成有利於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
優化佈局促進綠色發展
我國東部地區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羣,以2.8%的國土面積集聚了18%的人口,創造了36%的國內生產總值,但現在面臨的生態環境壓力和國際競爭壓力在加大,需要調整優化轉型升級。
爲此,規劃提出,在中西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要培育發展若干新的城市羣,如成渝、中原、長江中游、哈長城市羣等城市羣,培育區域新的增長極。通過加強綜合交通網絡和信息網絡的連接,加強產業和公共資源佈局的引導,適當疏散轉移特大城市的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增強城市羣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集聚經濟、人口的能力。在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的同時,加快中小城市的發展,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說,爲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將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發展規模。下一步,要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今年計劃指標要有所下降,重點控制東部地區,尤其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城市羣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將節約集約用地作爲推進城鎮化轉型發展的關鍵和核心任務。
徐憲平說,規劃強調生態文明,就是要着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節約集約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資源,強化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設;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管理模式,儘可能地減少對自然的干擾,儘可能地降低對環境的損害。
幫助落戶農民安居樂業
規劃提出"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對此,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說,最近公安部會同國家統計局,對戶籍改革的政策進行研究測算。"我們認爲這個目標,包括1億左右的人落戶城鎮,是符合實際的,也是切實可行的"。實現上述目標不僅要依靠戶籍政策的調整,還要依靠城鎮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尤其是加快中小城市和建制鎮的建設發展,依靠與戶籍制度相配套的相關政策,包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落實到位。
"規劃提出對落戶農民要實現住房保障的全覆蓋,把符合落戶城市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民家庭全部納入到住房保障範圍。另外,規劃提出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說。
爲幫助農民工順利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說,我國將加大農民工技能培訓的力度,解決技工短缺的問題;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解決農民工就業需求持續增長的問題;扶持有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業;發揮全國就業信息網的作用,解決農民工跨地區就業信息互聯互通的問題。
他說,我國將每年培訓一千萬農民工,到2020年使每個農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補貼的技能培訓;每年向1000萬在崗農民工提供技能提升培訓,使大多數農民工由普工成長爲新型技工。中國特色的農業勞動力轉移具有就業帶動、保留地權、漸進落戶的特點。
創新體制提供資金保障
在談到推進城鎮化錢從哪裏來的問題時,財政部副部長劉昆說:"我們要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改革,創新金融服務,放開市場準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
"在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目前財政部已經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辦法,在測算各地區標準財政支出時適當考慮外來人口的因素,以解決流動人口帶來的遷入遷出地公共服務保障規模不相匹配的問題。我們下一步還將按照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和規劃的有關內容,落實好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動城鎮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全覆蓋"。他說。
劉昆說,財政部將重點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城鎮化建設的力度,依法賦予地方政府適度舉債權限,完善現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制度,探索一般債券與專項債券相結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辦法;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公開透明方式,事先明確收益成本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