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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澤林
華西都市報記者石莉芳北京攝影報道
『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大的責任就是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落實,這是我們最期盼,也是自己最願意去做的一件事情。現在各地都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四川也在推進法治四川建設,這是個很好的事情。』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二級大法官蘇澤林說,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用法律做保證和支橕,進一步說,如何通過法律來推進經濟建設發展,給子孫後代留下發展的空間,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法治政府城市規劃應經人大審議出生於四川資陽的蘇澤林,對家鄉有著深厚感情,非常關注成都平原的保護與發展。他認為,如果是沒有成都平原,天府之國的美譽可能會不復存在。
談及法治中國的建設,蘇澤林一再強調,應當注重規劃,尤其是考慮可持續發展。政府為什麼叫法治政府,最重要的就是按照法律規則運行的政府。尤其要避免一屆一個思路,你上來是你的思路,他上來是他的思路,然後這個說應該這樣修,那個說這個房子推倒修另外一個。這就不是一個法治政府,法治政府首先要講規劃,要長遠考慮。
蘇澤林建議,城市規劃是一個重大問題、長遠問題,規劃的形成應當經人大審議,不能隨意改變,要改變也得經過法律程序。如果一個領導一個思路,原來說向東發展,後來又說向西發展,會造成重復投資等問題。
法制建設讓百姓發展中得實惠『法制建設應當更加關注民生,讓老百姓在發展當中得到實惠。其實,城市的發展、經濟的發展,普通老百姓是做了重大貢獻的。』蘇澤林說,如何在發展中做到全民共享,讓每一個人都能夠享受到發展的成果,這是法治政府首先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其中包括保護環境,讓人們呼吸到新鮮空氣,喝到清潔的水。此外,法治政府建設還應注重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提高便民利民的辦事效率。
談及立法,蘇澤林說,今年全國人大也有一些新舉措以增強立法動力,深入基層,把老百姓最關心、最需要的立法挖掘出來。今後,在部門立法起草的同時,也可更多發揮一些研究機構、法學機構、法律專家的積極性,『能不能像搞課題一樣,向全國征集一些草案論證報告,彌補一些政府部門的積極性不高。因為,現在對立法對權力制約是越來越嚴,而不是增加部門的權力,那麼就要發動社會積極性和專家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