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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住自己的房
還要等上20年
-房屋該誰住?劉女士(左)和租住在這裡的周先生(右)都不知所措。
-劉女士的房屋買賣協議
66.6萬元買套二手房
錢交完了房子過戶了
纔發現房子已出租
『有人在江北區大石壩東海岸小區買了一套二手房,分三次付清款項,房子都過戶了,正准備拎包入住,哪曉得裡面竟住著4個房客,而且租房期限是20年!』昨日有人向重慶晚報報料。
重慶晚報記者根據線索找到買房人劉女士時,她欲哭無淚,『我要住進自己的房子還要等上20年。我們在四處尋找賣房人,他要給我們一個說法。』
重慶晚報記者方向陳林實習生馬筱語攝影報道
現場看房時,屋裡沒有人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來到東海岸小區3棟2-1,同時見到了買房人劉女士和租房人周先生。
劉女士介紹,她老家在長壽,目前在渝中區某公司做財務,來主城區與老公打拼了十幾年,纔把農村老家的父母接進城,女兒也上初中,一家人和和美美很是幸福。由於她和丈夫女兒住在40餘平方米的小房子,而父母住在出租房,『我看到媽媽年紀大了,就希望能住在一起,我們也好照顧。』
從去年10月份開始,劉女士在大石壩附近尋房。今年1月5日上午,她走到大石壩東海岸小區時,遇到昊東房產大石壩店的兩名業務員,在他們的帶領下來到東海岸3棟2-1看房。
『房裡沒有人,有點家具家電,鞋櫃打開都是空的。』劉女士看到這建面87平方米的三居室房立馬動心,等中介撥通房主黃×武的電話,她和房主將房屋價格談到66.6萬元。
當天下午,她來到中介公司,交付1萬元定金和1萬元中介費後,與房主派來的委托人簽訂了合同。
兩份合同上,房主簽名相似
劉女士稱,她分三次付清房款,並向銀行貸款24萬元。
1月21日,劉女士如約拿到房產證。就在她感到住進新居的願望就要實現時,當天下午母親去看房,帶回的信息立即澆滅了她的熱情,『我媽媽說,裡面住了4個大漢,而且看上去已經住了一段時間了。』
聞訊趕來的劉女士立馬找來中介,一同趕往住處,了解情況後得知,這套房子早在去年12月左右就被房主租了出去,租賃合同為20年,房租已經一次性付清。
陪同店長去解決此事的中介工作人員屈琴,昨日向重慶晚報記者證實了劉女士的說法。
記者比較了兩份合同和相關文書,發現房主黃×武的簽名,字體基本一致。
記者撥打黃×武的手機138839×××××,停機。
『此後黃×武的電話一直沒打通,而委托人的電話從3月1日起也打不通了。』劉女士稱。
租房人曾經留言阻止賣房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見到了租房人之一———周文群先生。
周先生稱,他是渝中區某勞務公司的員工,公司老板去年就繳納了20年的租金,13萬元,之後他與3名工友一同入住。
周先生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入住後陸續有人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領下前來看房,幾經詢問纔知道,這套房子正在中介公司登記出售,『這怎麼可能?我們住起的?,交了20年的房租的!』
隨著看房的人越發增多,周先生說他在家時阻止了幾次,有幾次他外出,中介公司直接用鑰匙開門入內。
周先生稱,他在樓下的留言板上寫上『2-1戶已有人居住,你買了房子也住不進來!』他還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可常常被人擦掉,他重復寫了好多次。
對此,中介工作人員屈琴表示毫不知情。
記者隨後來到1樓留言板處,看到周先生寫的字樣,門上也有字被擦拭的痕跡。
現在門上貼著的,是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中介公司稱不知房已出租
記者來到昊東房產大石壩店,正在店裡的業務員表示都知曉此事,但解決方案需要店長羅成來制訂。
劉女士當著記者的面致電羅成。羅先生表示,會幫她處理此事,只不過自己身處外地,暫時沒法解決。公司有專業的律師團,目前正在制訂解決對策。
記者又致電羅先生,是否知曉2-1已被出租一事,『當然不知道,不然怎麼會拿來賣。』羅先生稱。
一名女業務員站出來稱,公司一直在積極配合劉女士處理此事,只不過公司對於該房已被租賃毫不知情,因此,購房合同上就沒有注明租賃情況。
劉女士希望賣方盡快交房,好讓她入住,『母親年齡很大,現在天天在外面租的小房子裡面住著,行動不便,我們很著急。』
而周先生表示,願意進行配合解決,但租金必須退還。
目前劉女士、周先生和中介三方都在找房主,但他的手機停機。
中介賣房
應當調查租賃情況
記者隨即找到滿堂紅房產中介公司大石壩店,高店長認為昊天房產存在失職。因為在房屋買賣合同上,必須注明房屋現有居住情況、租賃情況等。這些情況需要中介公司通過多方調查取證,確定核實後,纔可以填寫。
高店長出具了一份合同,上面有『是否有人租賃』、『是否有人居住』等情況。而在劉女士的合同上,相應位置都未進行特別注明。
房主涉嫌
合同詐騙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律師何桐雨表示,此房同時出現租賃合同和購房合同,應當遵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由於劉女士購房前並不知情房已被出租,這與中介公司沒有對房產進行審查有直接關系,房產中介公司應當承擔部分賠付責任。
另外,房主既將房屋出租,又將房產變賣,這一做法涉嫌合同詐騙。由於房主始終聯系不上,有涉嫌逃避責任的嫌疑。劉女士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
何律師提醒:在進行房產類大額交易時,要慎之又慎,買房前須實地看房,要在合同上增加更嚴格的違約條款,同時延長付款期限,部分款項在實際收房後再行支付,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