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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合肥市房產局瞭解到,最新的保障性住房准入條件自本月開始執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404元都可申請保障房。
合肥市房產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新調整的准入標準,城市低保家庭申請門檻爲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5520元/年、460元/月;低收入家庭申請門檻爲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9936元/年、828元/月;較低收入家庭申請門檻爲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6850元/年、1404元/月。
此前,合肥市保障房准入標準曾在今年初調整過,低保家庭原先的准入標準爲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於4920元,每月爲410元;低收入家庭准入標準爲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於8856元,每月爲738元;較低收入家庭准入標準爲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5260元,每月爲1272元。可以看出,3月開始執行的新准入標準再次放寬,有利於緩解更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