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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每年1.4萬元,託管銀行×××,”在超市門口、居民區、商場角落,隨處可以看到拿着宣傳彩頁、高聲吆喝宣傳理財產品的營銷人員,其中最爲活躍的是一家名爲中歐溫頓基金的公司。正是這家經營所謂P2P理財、集合理財業務的公司,通過擺攤、沿街吆喝的方式吸引無數投資者資金後,曝出總經理神祕失蹤被疑捲款跑路的消息。一時間,大批的投資者蜂擁至該公司討說法,昨日北京商報記者最新瞭解到,已有上百位投資者前去朝陽區經偵大隊舉報,等待着警方的調查立案。更令人質疑的是投資者資金到底去了哪裏?頻頻曝出的老闆跑路事件監管又在哪裏?
人去樓空投資金額平均幾十萬
等待投資者的只有緊鎖的大門。上週五,北京商報記者第一次來到位於朝陽區國貿海航實業大廈16層的中歐溫頓基金公司,公司門前已經被前來討說法的投資者圍堵得水泄不通,該公司大門緊鎖人去樓空,只有部分客戶經理前來安撫投資者情緒。
事發於一位投資者想要提前辦理贖回業務,但春節過後公司員工無法與總經理李曉涌等負責人聯絡上,不能辦理投資贖回業務,因此才把這件事鬧大。投資者張女士情緒激動地說:“從去年開始,前後在這家公司投了70萬元,每個月都能拿回收益,覺得挺靠譜的,誰知道會出現這樣的事。”據該公司員工初步統計,目前有近2000位投資者共計4億多元資產放在該公司打理。張女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除了這些普通的投資者外,很多員工也把家底放在了該公司理財。在一個小時的時間裏,投資者越聚越多,但始終不見公司高層領導出現。隨後,北京商報記者隨同張女士等人來到位於朝陽區十八里店鄉的朝陽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已有上百位投資者聚集在報案室排隊填寫舉報材料和聯繫方式。
在填寫的投資金額一欄中,大部分投資者投入了幾十萬的金額,還有些投資者投入了近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資金,投資者曹先生說,“剛纔看到一個小夥子投進去了1200萬元,而他是該公司員工之一”。
警方介入調查階段至少需倆月
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再次來到中歐溫頓基金公司,發現目前已有投資者自發組織幫助收集客戶資料,並建立QQ羣準備集中去公安機關報案。據曹先生介紹,早上也有客戶經理已經組織投資者開會討論,表示目前公司賬目上還有1000萬元資產,但已被警方凍結。
對於這次涉及金額巨大人數衆多的舉報案件,朝陽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查階段可能至少需要60天。北京一家負責經濟案的蔣姓律師也表示,現在只是舉報階段,還沒有辦法給這件事情定性,首先要看這家公司是否合法合規,如果這家公司真的存在問題就會有非法集資和詐騙的嫌疑,那麼負責人也會構成刑事犯罪。若公司屬於合法,則屬於民事案件,可按民事糾紛處理。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中歐溫頓基金的官方網站依舊打着“專業、持續、穩健”的廣告語,彷彿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雲裏霧裏產品投向疑點重重
對於這家“神祕”的公司,其來歷到底是什麼,投資者資金具體投向哪裏,幾個大老闆爲何總不露面,似乎並沒有人能夠說清楚。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中歐溫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爲2012年7月,註冊資本爲1億元人民幣,總部位於深圳,北京是其第一家分公司並在內蒙古設有辦事處,目前主要涉及領域:P2P、基金和PE。從其經營的業務上看中歐溫頓基金公司實則爲一個第三方理財公司。張女士所投資的是“中歐溫頓集合理財基金”,該基金申購協議寫明該基金類型爲保本型,投資範圍是國際金融市場的投資品種,但卻並未標明是哪個品種。此外,該基金最低申購金額爲100萬元,不過張女士介紹,該基金產品她只投了50萬元,這一點也明顯和最低申購額100萬元產生了矛盾。
另外北京商報記者也發現該公司並沒有資本雄厚的第三方擔保方來託底,曹先生表示,他所投資的P2P產品投向是個人借貸,客戶經理所能提供的只有出借方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債權表等,同時該公司向出借方收取20%左右的收益就按月返還其10%的收益。
據悉,該公司的幾位負責人主要有,深圳總公司法人代表陳立秋、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張樹立、總經理李曉涌以及創始人高文華,一名公司員工對媒體透露,自從他來這裏上班就從沒見過這幾個大老闆,只有總經理李曉涌在管理公司,不過春節過後他也不來上班了,才讓投資者懷疑李曉涌跑路。北京商報記者蘇長春
記者觀察
第三方理財監管尚未到位
近年來,經營集合理財、P2P業務的第三方理財公司關張倒閉的案例不勝枚舉,多數投資者資金就這樣打了水漂。
爲什麼還有投資者跳進這些陷阱?不少業內人士認爲,“高收益”誘惑以及監管缺失是導致其惡劣發展的根源。
據瞭解,目前國內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普遍經營的是一些私募、P2P以及集合理財產品,這些產品的具體投資去向大多並不明確。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祕書長劉彥斌表示,對於第三方理財機構的規範,需要監管方面出臺具體的監管措施規範這個行業,不然就很容易出現風險,並且投資這種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理財產品會面臨很大的風險,投資者應儘量規避這種項目。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隨着這些形形色色的帶有影子銀行性質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發行的產品不斷增加,這些理財產品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另外現在發行和銷售這些產品的機構並不是正規的金融機構,監管機構都不管,容易形成灰色地帶,希望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各部門的協調,把這部分規範好,管理層不能總是等到最後出了事纔來收拾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