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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體土地上建設,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的房屋,俗稱“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禁止買賣的,可是,因爲它便宜,在現實生活中,“小產權房”買賣仍有其市場,還有人將“小產權房”當作投資理財的產品,冀望等房子升值後賺錢。因沒有保障空間,“小產權房”買賣極易滋生詐騙犯罪。近日,記者從江寧檢方那裏瞭解到,自2011年以來,該院共辦理了7件利用“小產權房”進行合同詐騙的案件,涉案總額超過了200萬元。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通過一房多賣,致使12名受害人遭受損失。
拍下購房過程依舊“房財兩空”
“我扛着攝像機去拍簽字交易的過程了,可還是沒有想到,從戶口本到房產證,全是假的,他們根本就是空手套白狼!”南京市民吉大憤憤不平地說。
2011年初,吉大看到某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小廣告:十萬左右的價格能在南京買到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吉大心動了,按照廣告上公佈的電話打過去,接電話的男子自稱是榮吉擔保公司的工作人員,名叫賈曉,他一口就應承下吉大要買65平方米房子的要求。
之後,賈曉收了吉大2000元的意向金。賈曉坦率地告訴吉大,這是當地農民的拆遷安置房,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小產權房”。
其實,榮吉公司手頭根本就沒有“小產權房”的房源,這只是賈曉想到的“先賺錢,再找房”的營銷策略。
不久,賈曉和同事吳大拿來一份署名爲“張波”的拆遷補償協議複印件。根據這份協議,張波的房子拆遷後可以分到一套90平方米、一套65平方米的房子。
賈曉等人給吉大看了這份協議的複印件,並和吉大談好以11萬的價格購買一套65平方米的房子,雙方約定月底交易。賈曉的打算是,只要給吉大找到房子就行,是不是“張波”的根本無所謂,但是他沒有料到,根本找不到合適的房子。
眼看着到手的錢賺不了,甚至可能要付違約金,賈曉和吳大找來兩個人冒充張波和他妻子,並按照張波的拆遷補償協議信息做了一套假的安置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
吉大心知自己買的是“小產權房”,不能不多個心眼,他對交易過程進行了全程攝像。在交易現場他仔細看了安置協議書、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可看了半天,卻沒辦法辨清真僞。
雖然整個過程攝了像,可吉大總覺得心裏不踏實。等到再次翻看賈曉提供的材料時他才發現,拆遷安置協議上“張波”的落款和合同、收條上“張波”的簽字筆跡明顯不一樣。吉大這才明白,自己上當了。
吉大報警,2011年底,賈曉和同事吳大相繼被抓獲歸案。隨後,江寧區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二人提起公訴。日前,法院經審理,分別判處賈曉、吳大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
一張“房票”賣六人詐騙120餘萬
南京江寧人錢忠賢本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自己經營的小加工廠紅紅火火,還有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女兒。
可好景不長,錢忠賢迷上一個有夫之婦,妻子發現後與他離了婚。離婚後,錢忠賢意志消沉,整日在外遊手好閒,並染上了賭博的惡習,還欠下一屁股賭債。
2009年8月,錢忠賢所在的村進行拆遷安置,根據拆遷政策,錢忠賢可分得房屋3套,每套面積60平方米,錢忠賢很快簽訂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這三套房子都屬於“小產權房”。
此時的錢忠賢爲賭債急得焦頭爛額,於是,他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原件抵押給朋友孫磊,先後向孫磊借款12.5萬元。後來,孫磊因擔心錢忠賢無法歸還借款,提出和錢忠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把借出的錢作爲購房款購買了錢忠賢的一套拆遷安置房。
2010年4月,爲了繼續籌集賭資,錢忠賢又把這套拆遷安置房通過同村的黃二轉賣給了購房者丁喜,這次錢忠賢拿出的是早就備好的協議書複印件,丁喜付給錢忠賢購房款19萬元。
賣房款很快在賭場上揮霍一空。錢忠賢又僞造了一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騙取了另一個買家蔡華的信任,又騙到了22萬元。深陷賭博泥潭的錢忠賢嚐到了一次次的甜頭後,再難罷手。每次輸光賣房子的錢後,他就利用僞造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騙取下一個人的購房款。
截至2011年6月,錢忠賢共騙得6名購房者,共騙得120餘萬元。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3年1月,拆遷安置房開始分房,在分房的過程中,蔡華、丁喜等購房人發現他們的目標竟是同一套房。
2013年12月13日,江寧區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錢忠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