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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寶安法院在執行一起強制搬遷案件中,被執行人鍾某不但拒不搬遷,還拿出水果刀自傷,並揚言要跳樓,企圖以此阻止執行。該院執行法官奪下鍾某手中的水果刀,將其強制帶回法院。經認真解釋和耐心說服教育,鍾某終於認識到錯誤,當場寫下保證書,保證限期內搬離涉案房產。
申請執行人丘某與被執行人鍾某物權保護糾紛一案,一審、二審、再審均判決被執行人鍾某須將其佔用的寶興花園四棟702房返還給申請執行人丘某。鍾某因不服該判決,一直拒絕將房產交付,丘某向寶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鍾某在收到寶安法院發出的執行令後仍拒不搬離,並揚言死也不會搬。
鑑於以上情況,執行法官對此案制訂了詳細的執行方案,分步採取措施,層層推進執行。先發出搬遷通知書要求其及時搬離涉案房產、再張貼搬遷公告公開涉案房產信息,最後還通知水、電公司對涉案房產採取了停水、停電措施。在傳喚被執行人談話後,被執行人仍拒不搬離。
日前,唐江華法官帶領法官助理潘浩、法警徐金、褚衍奇、賴日萍到達被執行人鍾某佔住的涉案房屋勸其搬離,被執行人同住的親屬老人因不理解而謾罵阻撓。在此過程中,被執行人鍾某突然拿出水果刀自傷,並揚言要跳樓,企圖以此阻止執行,法院工作人員臨危不懼,衝上前去及時制止,奪下鍾某手中的水果刀,將其強制帶回法院。經過唐江華等人認真解釋和耐心說服教育,被執行人鍾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寫下悔過書和保證書,保證限期內搬離涉案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