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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稱,不隨意給老人錢,是幫他存醫療費安葬費
80歲的鍾海泉居住在社區為他安頓的簡陋房裡。
2014年1月17日,四川省政府提出《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要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在成都,鍾大爺被媒體稱為『以房養老第一人』。2012年10月,時年79歲的他與當地社區管理機構簽訂協議,由社區出錢出力幫鍾大爺養老送終,大爺百年之後,把自己的房子贈送給社區。然而,記者近日回訪鍾大爺,鍾大爺卻說自己後悔了。
成都一環路北一小院只有2個單元,設施陳舊,鍾大爺就租住在1單元1樓的樓梯背後。2012年,同社區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不久,鍾大爺就搬到了這裡。每個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區代管的『鍾大爺專賬』支出。
鍾大爺原有一套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是過世母親留下的單位公房。一直未婚的他沒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先後去世,侄兒、侄女幾乎不來往。當時社區為其辦理了低保,一個月300多元。
2012年,鍾大爺的老房子被劃入拆遷范圍,他也由此獲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在原址新建,超過60平方米。2012年10月,鍾大爺與所在社區管理機構簽署協議,協議規定由社區安排人員照顧鍾大爺,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幫其看病就醫。鍾大爺百年之後,將房產過戶給社區,公證人員在現場做了公證。
求養老拆遷房抵押給社區
後悔了沒有用到社區的錢
鍾大爺說,簽訂協議後他的生活質量並沒有得到明顯改善,他實際上沒有用到社區的錢,自己的錢都很難支取。
鍾大爺介紹,目前,他每個月可以領到1000元出頭的『退休工資』,是去年7月在社區幫助下,一次性購買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購買費用由民政報銷一部分,『鍾大爺專賬』支付10000多元,鍾大爺說,『專賬』裡的錢都是拆遷補償款和獎金,並非社區給的錢。
鍾大爺說,早年落下殘疾,右腳行動不便,出門都靠手推車,『就這個車子,我想換成輪椅,找他們要錢,他們說怕丟了,不給我買。』
說服務服務機構粗心馬虎
鍾大爺的租住屋只有30多平方米,堂屋沒有臥室大,而臥室只擺放著一張1米寬的床、一張小桌和一臺書櫃。
堂屋裡的燈泡壞了,還沒人來修,『每周一和周五有人來幫忙打掃衛生,想等他們來了再換,前兩天公司說換人了,結果昨天沒有來。』
鍾大爺所說的公司,是由社區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機構每周派人來照顧鍾大爺兩次,每次半天時間。
對於社區的工作,鍾大爺雖有牢騷,但是他並未打算撕毀與社區的協議,『我現在是過一天算一天,本來就過慣了(苦日子)。』
本組文據《天府早報》
社區說法
大爺生活改善,一月有千元養老金
在社區管理者概念中,還沒有把照顧鍾大爺當做『以房養老』的嘗試。社區服務中心主任馬波說,鍾大爺是一個特殊的案例,『他是孤老,年齡很大,2012年開始拆遷的時候,先是委托我們幫忙辦理相關事宜,後頭纔說把房子交給我們,我們來給他養老。』
在馬波看來,簽訂協議之後,鍾大爺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他平時很少跟人打交道,平時生病都是社區幫忙照顧。』由於鍾大爺行動不便,他的住房賠償、『公改私』等手續,也是委托社區辦的。簽遺贈扶養協議的事,也是在那時就說好的。
馬波說,社區之前為其爭取到廉租房,但鍾大爺沒有接受,社區因此一直為其租房居住。『每個月有1000多元的養老金,足夠他日常開銷。』
不給大爺錢,是幫他存安葬費
社區為鍾大爺做了專賬,記者看到的2013年賬本上,記錄了兩筆收入,一筆是60000餘元的拆遷補償安置費,一筆是20000元的獎勵,總計80000餘元。支出主要有3項,分別是15000元的搬家及添置生活用品費、10000多元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用、7000元房屋租金。餘下40000多元。
馬波介紹,賬本會接受審計和監督,『他有時候也會找理由來要錢,如買了衣服來報銷,但是理由不充分時我們怕他亂用,就沒有給他。』
馬波說,『雖然現在還有結餘,但是如果生病住院,雖然有醫保,還要自費付一部分;他去世後,還有安葬費,這點錢肯定不夠。』馬波表示,如果錢不夠,社區將墊付。
社區最好別搞以房養老
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專家胡光偉說,以房養老是一門生意,是金融機構做的,是養老的補充,不能是唯一的模式。
社區不應參與進來,『社區只是一個居民的自治組織,沒有那麼多錢,面對老百姓的養老壓力,可能無法兌現承諾,國家也無相關管理規定,對雙方來說都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