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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一季度,已經滑過大半。平淡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不知疲倦的“地王”,各大城市的稀缺土地繼續被瘋搶,土地市場持續升溫。早在2013年初,在新國五條出臺之際,共35個城市公佈年度房價控制目標,北京、上海(樓盤)明確房價“基本穩定”,其他城市則承諾房價漲幅不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但至2013年底,經濟觀察報記者綜合多方數據瞭解到,上述35個城市中,以房價基本穩定爲目標的上海、北京,2013年12月新房價格同比漲幅均超過20%。其餘城市房價漲幅不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的,僅有5個。
如此瘋漲的房價不得不讓人們對曾被寄予厚望的“問責制”失望。仔細算來,穩定房價工作考覈問責制,已走過四個年頭。2010年4月,新國十條提到建立考覈問責機制;2011年1月,新國八條要求各城市公佈年度新建住房控制目標,未如期公佈目標、新房價格漲幅超過目標的,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視情況問責;2013年2月,新國五條重申考覈問責制度,省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覈和問責工作,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進行約談和問責。“問責制”現在是不是該兌現了?但我們發現“問”是問了,2013年底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全國上百位分管房價的副市長均與參會。然而,“責”誰來承擔卻沒有下文,既未看到對各城市房價目標的考覈結果公示,亦未見到哪個城市的長官因房價目標未達成而被究責。
高分貝吼出的“軍令狀”,何以掉在了綿軟的氣墊上?
不妨看一組數據,以土地收益爲主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北京、上海、大連(樓盤)、重慶(樓盤)、廣州(樓盤)2013年分別爲1841.8億元、2340.4億元、655.1億元,1699.8億元、946.3億元,出現53.7%、172.7%、38.7%、12.8%、98.3%的同比大幅增長。如以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三本賬合爲一項地方財政指標,上述五城市土地出讓金占上述地方財政指標的比例在2-4成間,數值分別爲32.8%、33.9%、22.6%、35%、39.1%。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達到4.1萬億元,同比增44.6%,刷新了2011年土地出讓金收入3.15萬億元的歷史高位。
再看另一數據,2013年,全社會融資額共17.29萬億,而房地產業的到位資金超過12萬億,佔比70%,土地有如超級槓桿撬動了幾十個相關產業,可以說房地產幾乎唱了一出年度經濟投資中的“獨角戲”。甚至可以說房地產投資好,那GDP數據就會好,政績就好看。
那麼,這個責問不出來,原因也就在這些數據裏,市政建設、棚戶區改造、區域發展等等這些政績的標籤,都離不開土地財政的支撐。不買地,錢從哪裏來呢?
房價控制不好只是會被“約談”,但賣地搞建設,經濟增長快,就有好“政績”,手有政績,約談也不會心慌;房價控制到位了,但GDP數據不好看,政績從哪裏找?沒約談才心慌。理性的官員們自然會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
因此,房價問題的解決需要從政績觀上下手,雖然2013年底中央已經下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領導幹部政績考覈要突出科學發展導向、完善各項評價指標、加強對政府債務狀況的考覈、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等硬要求。但是目前看來,這個通知起到的作用並不明顯,地方官員的意識扭轉尚需時日。如果政績評估減輕對發展速度要求,加大對發展質量的衡量;輕數據,而重民生幸福指數,如此,官員纔可能會更重視房價這個直接決定民生幸福感的指數跌不跌,而不是土地出讓金的數字漲不漲。“問責制”不是一個基於系統性調理的治本之道,地方政府左手調控、右手賣地,問責制要求馬兒跑又要求馬兒不吃草,顯然不可能。也因此,房價大漲問責,看似是問地方,實際還應問中央。畢竟,影響房價的因素,除了地方開發商壟斷和土地財政高價賣地,實際還有事權財權、土地制度、貨幣制度等深層次的制度性因素。
現在,我們希望一直只聞其聲不見其影的房地產“長效機制”能夠儘快建立,用更合適的辦法來替代目前的短期調控,已經多次嘗試的調控和問責,都不能讓房價退燒,幾乎就剩下一條路,現在就看政府願不願意讓市場調節佔據主導地位,由市場來決定房價的變化和走勢了。(呂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