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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的前後,外來務工人員離京返京,致使近期房屋租賃市場顯著升溫,房屋租賃糾紛也明顯增多。據市工商局12315披露,近1個月來接到房屋中介類投訴422件,較上月增加17.55%。
這些消費糾紛主要集中在:租賃期滿,中介公司不按合同的約定退還押金;中介公司提前解約,拒絕退還消費者預付房租、押金等費用;中介公司不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傢俱等設施或維修等服務;因中介公司與房主產生糾紛,導致消費者無法租住等。
外來務工人員馬先生投訴稱,去年通過某房地產經紀公司租賃了一套居民房,合同中明確註明“合同到期後,退房時房屋內所有設施完好退還全部押金”。現合同期限已滿,馬先生到該公司退押金時,對方卻以室內環境髒亂、負責人不在無法簽字、財務人員出差無法支付等種種理由搪塞推諉。經工商的調解,經營者退還了消費者押金1500元。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簽訂合同前,最好了解中介公司與房東租賃合同期限;簽訂合同時,要將雙方的口頭約定落實到書面上。(記者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