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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新房子,物業會收取裝修保證金,因退費引起的糾紛屢見不鮮。爲規範物業服務行爲,哈爾濱市出臺物業管理新規定,收取裝修保證金被明令禁止。
此前,新房裝修時,進駐物業一般都會與業主簽訂協議,由業主先行繳納一筆房屋裝修保證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由於協議缺乏細則,價格制定及退費時間基本由物業決定,留下隱患。
根據近日出臺的《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取裝修保證金被禁止,物業可收取裝修管理費,只能用於裝修期間清運建築垃圾、電梯垂直升降及裝修管理支出,費用按不超過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元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收取其他與裝修有關費用。以建築面積100平方米的房屋計算,裝修管理費將不超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