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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記者從德州市發改委獲悉,今年德州將着手推動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年底前實現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統一準入分配、統一運營管理,全面取消戶籍限制,實現“同城待遇”。
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的實施意見》精神,從今年起,德州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實行統籌建設、並軌運行,合併統稱爲公共租賃住房。2014年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後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廉租住房併入公共租賃住房後,地方政府原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原用於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於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
並軌後,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將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爲主,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後,統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對公衆最爲關心的租金問題,意見特別明確,各地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建設與運營成本、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機制,動態調整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其中,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將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採取租金減免或補貼。
此前,我省濟南、濟寧等地已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其中,去年濟南已徹底取消了戶籍限制,明確只要是穩定就業人員,就有資格申請保障房。“公共租賃住房將取消戶籍限制,統一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羣體供應。”德州市發改委工作人員介紹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