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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留違建消防問題4月起試點解決
本報訊(記者陽荔通訊員吳晨)記者昨日從市消防監督管理局獲悉,4月1日起,深圳將試點解決歷史遺留違建消防問題。
據瞭解,根據2010年普查數據顯示,深圳待處理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共37.94萬棟。去年年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試點實施辦法》出臺。按該辦法,2014年4月1日起,試點區域內,經普查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分別採用確認產權、依法拆除或者沒收、臨時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處理。爲此,市消防監督管理局將“針對試點區域,解決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消防問題”,加緊制定消防技術標準、消防安全評估方法以及監督管理辦法。
記者瞭解到,市消防監督管理局將在今年開通消防微博,進一步傾聽民聲民意,並將制定250米以上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地方標準,以解決許可依據。
此外,消防部門今年將加快光明消防綜合培訓基地建設,而運用物聯網技術實現滅火救援裝備動態管理相關規劃也將出臺,並在圍繞“5分鐘消防”方面,深入推進小、微型消防站建設,多建消防分隊,把站點布密、布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