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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出臺《海口市單位職工保障性住房配售及銷售合同網籤備案管理實施規程》,並向社會徵求意見,明確職工所購住房面積超過其本人所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的,建設單位應按審覈結果將超標面積部分住房市場價房價款與完全成本價的差額款項,上繳指定的城市住房基金專戶。
《徵求意見稿》指出,海口市行政轄區範圍內利用自有土地組織職工興建的職工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售監督、銷售合同網上籤約及備案確認、職工住房面積審覈等的管理工作,適用此次制定的實施規程。包括2010年8月31日起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批准建設的單位利用自有土地組織職工興建的職工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批准建設,但於2010年8月31日後開工建設的單位職工集資合作所建住房;本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涉及本省農墾系統單位職工保障性住房的配售監管事宜,經省、市政府明確納入屬地實施管理的,適用這一規程。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委託具有房產面積測繪資質的機構實施對項目房屋面積測繪(預測),將房屋面積測繪(預測)成果報告報市住建局審覈備案,建立網籤系統房屋銷售樓盤信息表、可銷售保障性住房樓盤信息。建設單位根據規劃批建的單位職工保障性住房套數規模、職工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需求等情況,組織對職工保障性住房配售對象資格進行審查,並將經覈准的職工申購對象名冊及有關資料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審覈備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審覈並出具《職工個人申購單位保障性住房資格審覈確認表》。建設單位再持有關材料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請開通職工保障性住房銷售合同網籤系統服務終端。
職工保障性住房項目經竣工驗收並取得相關驗收合格證明後,由建設單位與購買人共同持登記在建設單位名下的房屋產權分戶證、住房銷售合同、《職工個人申購單位保障性住房資格審覈確認表》、住房銷售合同網籤確認及住房面積審覈文書、《單位職工保障性住房銷售合同網籤備案確認及住房面積審覈表》、職工購房付款憑證、房地產轉讓完稅證明等相關資料,向市房屋產權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