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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重慶、上海兩地啓動房產稅徵收試點。目前,試點工作已滿三年,重慶、上海兩地三年間房產稅試點徵收及帶來的影響究竟怎樣?
重慶市房產稅試點徵收情況
徵收方式:2011年1月28日,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試點正式啓動,試點範圍爲重慶市主城九區,徵收標準爲: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爲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爲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爲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爲0.5%;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爲房產交易價;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一經納入應稅範圍,如無新的規定,無論是否出現產權變動均屬納稅對象,其計稅交易價和適用的稅率均不再變動。
徵收效果:2011年房產稅確立當年,重慶財政局宣佈徵得房產稅1億元,截止有統計的2012年12月31日,重慶應徵收房產稅的存量及新購應稅住房11027套,其中存量獨棟商品住宅3605套、新購高檔住房7352套、“三無人員”普通住房70套,因重慶房產稅爲固定稅率,一經確認不再變更,考慮2013年新增應稅住房數量,重慶三年累計徵收房產稅應未超過4億元。
上海市房產稅試點徵收情況
徵收方式:2011年1月28日,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徵收對象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針對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適用稅率暫定爲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爲0.4%。
徵收效果:2011年房產稅確立當年,上海財政局宣佈徵得個人住房房產稅超過1億元。根據相關部門估算,過去兩年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稅收收入分別爲2億元和3億元左右,目前應稅住房7萬套左右,三年累計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約6億元。
上海市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較2012年上漲14.2%,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7%;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1%,商品住宅銷售面積增長8.1%。
中國指數研究院發佈的數據顯示,上海2013年土地出讓金總額達2262.0億元,同比增加128%。2012年全年土地成交不足千億元。2011年上海土地出讓金達到1183.22億元。
上海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上海全年地方財政收入4109.51億元,比上年增長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