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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聯合出臺了《成都市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指導試行文本)》(以下簡稱《指導文本》),其中對代理銷售方式、期限、佣金、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知識產權的保密條款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約定。據瞭解,這是成都首次推行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指導文本》。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坦言,在過去商品房代理銷售活動中,由於合同內容沒有相應的規範,沒有參照性的合同文本指導,都是雙方自行簽訂的,這就造成了合同約定不全面,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規定不明確等情況,而造成了日後在代理銷售過程中的糾紛。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商品房代理機構,鑽合同的“空子”,爲爭取某一樓盤代理銷售資格而存在惡性競爭的情形。(記者趙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