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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長沙市政府獲悉,《長沙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將於1月20日起實施。該方案透露,長沙將全面推廣綠色建築,到“十二五”末,全市綠色建築開工面積佔全市新開工建築面積的比例達30%以上。對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築,不得隨意拆除。
到2015年底,長沙市區綠色建築開工面積佔新開工建築面積的比例達30%以上,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達15%以上。到2020年,市區新建民用建築要100%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中,政府投資的辦公建築、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等,以及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2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項目要按綠色建築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重點推動梅溪湖核心片區國家綠色生態示範城區建設,到2020年,梅溪湖新城等城市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初具規模。“十二五”期間,在全市重點建設3 5個各具特色的綠色低碳示範鎮。積極推廣全裝修住宅。結合城市提質改造、房屋修繕、加固等工程,將既有居住建築節能納入改造試點工程建設,重點實施以應用外窗節能、屋頂隔熱、東西山牆垂直綠化、綠色照明等本地適宜節能技術爲主的節能改造。到“十二五”末,完成100萬平方米高能耗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完成120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積極推廣住宅全裝修,逐步提高全裝修住宅的比例。畢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