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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4日,富陽人在自家電視臺的圖文頻道上,看到了全天候滾動播出的富陽市建設局等8家單位的“權力清單”。這只是一個開始;作爲“權力清單”制度試點城市,幾年來,富陽一直在努力把這張清單寫得更清晰、更完整,讓政府職能更加明確,讓權力行走在陽光下。
所謂權力清單,指明晰每個單位、每個職位的權責,給權力劃定邊界。
“權力清單”,不是列出一張單子就行了,更多的,還是需要政府根據這張清單去思考、去改進、去實施。哪些是權力,哪些是義務?怎樣才能更方便地服務市民?針對這些問題,富陽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改進措施。
四年多過去,“權力清單”制度,交出了一份怎樣的答卷?
記者瞭解到,這幾年來,富陽市多次整理“權力清單”上的各類許可和非許可事項,把冗餘事項除去,把許多原來的“權力”更多地轉變爲“服務”;另一方面,大力推行“批管分離”的運作方式,把審批部門集中到行政服務中心,讓各部門不再把“批”當做手裏的“權”,轉而注重“管”這方面。
今天,各個部門的審批科室都集中在富陽行政服務中心大樓裏。辦一張證明,之前可能要來來回回跑好幾個政府部門,如今在服務中心就能“一站式”完成審批。
負責審批的工作人員笑稱,行政審批科集中在服務中心之後,市民方便了,他們的工作量其實是增大了:如今服務變成“並聯式”,同一份材料,他們要代市民遞交多次,等待各相關部門的回覆,有些累,“不過,市民辦事方便了,這一切就是值得的。”
一張“權力清單”帶來的轉變,可以用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四年前,富陽居民購買一套商品房,辦“四證”,要跑四個部門;如今,在行政服務中心的大廳裏,只要90分鐘就能辦出四證,再也不需要來回奔波。見習記者霍翟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