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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供暖後,暖氣漏水成爲了家庭中讓人頗爲頭疼的意外事件。除了需要儘可能地縮小損失範圍外,最難處理的恐怕是因此而帶來的糾紛。那麼,一旦發生暖氣大面積漏水,到底該怎麼辦?如何將損失控制到最低?又怎樣避免糾紛?
◆先查暖氣漏水原因
一旦暖氣發生漏水,首先要確定漏水原因。據業內人士介紹,暖氣漏水主要有兩大原因。先看是否是暖氣產品本身發生漏水,如管壁、片頭等,管壁和片頭處容易被腐蝕而發生漏水。一方面取決於暖氣廠家的防腐工藝處理技術,另一方面也與供暖小區的水質有關係。據瞭解,國家對散熱器使用水質有明確規定,但不同供暖系統的執行情況不同,如果沒有執行規定,也容易導致暖氣發生漏水事故。
若並非暖氣產品本身,則可能是安裝導致的漏水。這種情況,漏水部位大多在暖氣的管道位置和各種連接點,包括管材連接點、跑風、絲堵等。其實,暖氣的安裝非常重要,輔料往往影響散熱器後期的質量。一些看得見的部件如閥門、管道等質量良莠不齊,質量不好,很可能導致漏水事故。在隱蔽工程改造暖氣管道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考慮管道的相容性,也容易出事故。
如果暖氣產品本身某些質量指標沒有達到,很容易導致安裝隊伍出現野蠻安裝,也會留存漏水隱患。舉例來說,暖氣產品的質量指標“螺紋精度”不合格,很容易導致暖氣在安裝過程中“擰不進去”,某些工人強行安裝後,即使當時沒事,時間一久則容易漏水。
◆事故部分責任難認定
大部分暖氣漏水事故責任比較好認定,產品漏水的就是產品問題,安裝導致的就是安裝方擔責。據瞭解,目前散熱器產品大多質保5年,對於零售消費者,如果產品仍在質保期內,由於暖氣產品本身發生的漏水,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的,大多數暖氣廠家都會直接更換,並按照合同規定來賠償相應損失。而羣發性的暖氣在質保期內漏水,廠家一般會對小區水質、供暖系統進行覈查,推算實際漏水原因。大部分漏水是由腐蝕造成的,產品本身有質量問題導致的漏水大多在第一次供暖時就能發現。
不過,有些漏水很難界定到底是外力還是產品質量本身造成的。按照檢測標準,質檢部門只檢測全新的未使用的暖氣產品,漏水的暖氣已經無法檢測。正因如此,導致一些漏水暖氣劃分責任難。除此之外,由於管件鬆動導致的漏水也難以判定。在管件本身無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到底是安裝公司安裝不到位還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漏水,既無法舉證,相關部門也難以判定。
◆賠償金額易致糾紛
業內人士指出,認定責任似乎還不是漏水事故中最難的部分,最容易產生的糾紛在於消費者與責任方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一旦發生暖氣大規模漏水,消費者經常面臨的是地板、牆面塗料、壁紙、傢俱等被泡,門套開裂、踢腳線發脹等也是常見的現象。消費者不僅面臨財產受損,還要承擔後期的修復工作。在不少的案例中,更有樓下鄰居也受牽連。
據瞭解,目前行業通用的方法是找雙方都認可的第三方機構來對損失進行評估,評估傢俱產品的折舊費、產品修復的費用等,如果雙方仍無法達成統一,只能尋求法律方式解決。目前不少暖氣企業投入了鉅額保險,如“產品質量保證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一旦發生漏水問題後,暖氣廠家會要求保險公司來定損。
不過,這種保險是企業降低自身風險的一種做法,與消費者利益關係不大。商家是否投保與消費者維權沒有直接關係,更不能把賠償責任推到保險公司身上。消費者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是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漏水,暖氣商家纔是責任主體。消費者對於理賠金額不認可的,業內人士建議不要在損失確認書上簽字,一旦簽字再反悔就比較麻煩了。
◆漏水時注意留存證據
一旦出現漏水情況,爲避免後期糾紛的產生,消費者要注意正確地留存證據。不少事後尋求法律幫助的消費者都提到漏水時着急搶救和消除損失,基本沒有注意留存相關證據,導致在維權時比較被動。如果廠家不能及時趕到現場處理,這種情況要注意留存事故原因及現場情況兩方面的證據。如果出現跑水,就要對發生的原因做圖片證據,現場留存證據的同時還可以找物業或最好是公證人到現場爲當時情況作證。
還要確保證據用電話、快遞、郵件等各種方式告知廠家,而這一過程也要留存證據。隨後,消費者就可以要求廠家對損失進行賠償,如果對損失存在爭議,也可請第三方來進行鑑定定損。不過,根據法律規定,雙方都有不讓損失進一步擴大的責任。比如漏水,業主應該積極排水、做開窗通風等處理,不能任由損失擴大。所以一旦發生事故,消費者應在第一時間對現場進行積極處理。其次,如果漏水殃及鄰居,還要考慮到連帶的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樓下住戶有兩種途徑追討損失,可以直接找到造成損失的業主;如果漏水由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也可以直接向廠家追討。不過專業人士表示,很多人會選擇向樓上業主追討,然後樓上業主再向廠家索賠,這樣做樓下業主會省事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