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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刊記者姜曉燕
業主、物業、開發商,小區物業問題始終繞不開這三方。物業糾紛屢見不鮮,案情複雜、時間延宕長久的不乏其數。無論是業主們,還是物業管理者們,都在呼籲從制度層面根本解決問題。而明年《煙臺市物業管理承接查驗管理辦法》的出臺,也許會打開一個全新的局面。
今年10月1日,《煙臺市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物業公司的選擇不再由開發商壟斷。2014年,煙臺又將施行《煙臺市物業承接查驗管理辦法》。該新規明確規定,只有承接查驗合格後物業公司纔可爲小區提供服務,從根源上有效保證了小區的配套設施落實到位。若小區物業承接查驗不合格,開發企業將無法辦理房產預登記,這意味着開發商將交不了房。
據瞭解,按照《煙臺市物業管理承接查驗管理辦法》,開發商要交房,就要先招進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承接前,必須對樓盤進行現場查驗,查驗不合格,拒不承接。如違規承接,出現問題一切責任由物業承擔。該辦法實施後,將從根源上有效保證小區的配套設施。《煙臺市物業承接查驗管理辦法》的實施意味着煙臺市率先在全省建立物業承接查驗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開發建設和物業服務公司之間的責任。辦法的出臺,界定了維護建設單位、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等各方的責任義務,避免矛盾糾紛的產生。
市民:盼政策儘快落地
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購房者對新規定抱有很高的期望。新規定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他們的焦慮。李先生今年在開發區買了一套房子,明年交房。說起新的物業承接查驗管理辦法,李先生說,雖然擔心交房後會出現問題,但真沒什麼辦法。
“現在有物業公司幫我們查驗,就等於給我們增加了一層保險。他們查驗不認真出現任何問題,以後可以直接找物業公司了。如果開發商和物業因爲物業質量問題互相推卸責任,我們業主是最頭疼的。”李先生說。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在某售樓處正在選購房子的王小姐對記者表示,對於《煙臺市物業管理承接查驗管理辦法》的實施,自己沒有抱有很大的希望。雖然新規定對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的責任作了明確,開發商該交房還是會交房。“關鍵是政策要落地,”王小姐說。所以她還是希望選一些名牌房企的樓盤,這樣更有保障。
試點:已取得良好效果
據悉,雖然新辦法尚未正式出臺,但在一些社區的試點則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今年新建成的一些項目,已經開始採用物業承接檢驗的方式。在物業管理方檢驗合格後,開發商纔可以交房。從這些試點來看,新辦法的實行有效解決了“帶病交房”的問題。可以說,物業管理方用其專業爲業主提供了保障,讓業主入住後即得到優質的服務。
試點的成功,讓王小姐放心了很多:“如果是這樣,那確實爲我們解決了不少問題,省得以後扯皮了。”
而李先生則更高興了:“就應該是這樣。政策到位了,大家有法可依,各司其職,問題就能順利解決了。”
物業公司:鬆了一口氣
《煙臺市物業管理承接查驗管理辦法》的實施,對物業公司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據記者瞭解,長久以來,物業公司一直在“夾縫”中生存。一方面,開發商房屋質量、配套設施有問題,物業公司只能被動承擔;另一方面,業主在交房後遇到質量問題,也會把責任歸結在物業公司身上。三方問題牽扯不斷,物業費遲遲收不上來,最後物業公司因此無法正常運轉,進而形成惡性循環。新辦法實施後,能很好地避免這類問題。
常女士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已經很多年了,她親身經歷和聽說過的類似情況不在少數。
“開發商拿了錢,責任心就沒那麼強了。一旦房屋質量出了問題,業主就把怨氣都撒到我們身上。我們只能幫着聯繫,可通常到最後裏外不討好。”說起從前,常女士一肚子苦水。
《煙臺市物業管理承接查驗管理辦法》,卻讓她挺高興。有了這個辦法,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比業主先一步檢驗房屋質量,在業主入住之前就把問題都解決了,這讓物業公司有了一定的主動性,讓常女士“鬆了一口氣”。
但是,這並不能說明物業管理方的責任就降低了。“我們驗了房,我們說合格了,我們讓開發商檢修了,那麼一旦再出問題,我們就要更負責任地承擔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