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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均價32476元/平方米,漲幅18.53%”、“11月均價29513元/平方米,漲幅2.65%”……同樣的月份,迥異的數據,房產市場上的數據亂象在上海持續多年,卻遲遲未見好轉。記者近日採訪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他們強調,在房產市場上,不僅從未有人或機構爲自己發佈的數據負責,很多人還因發佈“利己”數據而獲益,“必須發揮行業協會的規範自律作用,並通過專業媒介公佈,才能扭轉目前這種隱形侵害市民權利的現象”。
數據不一令人無所適從
上海到底有多少涉及房地產數據的發佈機構?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有21世紀不動產、上海中原地產、德佑地產研究、金豐易居佑威聯合研究中心、漢宇地產市場研究部等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專家”……不下數十個發佈渠道和口徑。由於統計口徑、方式、側重點不同,統計時間節點不一,不同機構發佈的樓市數據令人眼花繚亂,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有媒體曾發佈標題爲“上海自貿區周邊二手房均價已漲三成”的新聞。新聞源頭爲自貿區附近的一家“二手門店”。該“門店”表示,自貿區周邊二手房價漲幅明顯,最明顯的外高橋板塊二手房成交均價上漲了30%左右,已達到23000-29000元/平方米。記者走訪了這一區域,覈實自貿區周邊興高苑、瑞禾明苑樓盤二手房的情況,只是略有上漲,與所謂“三成”相去甚遠。“漲三成”的信息,只來自這家“二手門店”的個案。一葉障目式的信息一時成爲網絡熱點,周邊房產的看房者數量隨之增多,一些抱有想投資心理的人紛紛前來,“成功”製造了房產熱的假象,最終受害的仍是消費者。
之所以房價發佈者“多如牛毛”,數據“漫天飛舞”,其根源是房價數據不透明導致。一些公佈房價數據的房產分析機構和中介公司,乃至“專家”發佈的數據,往往各自心裏盤算着“小九九”,很難保證其數據公正、真實、全面。
監管體系建立勢在必行
發佈者無需對發佈內容承擔責任,這無疑助長了數據亂象氾濫。記者從市統計局瞭解到,我國2009年修訂的《統計法》,只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目前,沒有法律法規可明確治理該亂象。市統計局張女士表示:“不但目前沒有什麼辦法可制約,而且也許將來很長一段時間都不太會有好轉的可能。”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律師表示,要警惕一些機構爲了商業利益而有意僞造數據的現象。“說嚴重點,這是故意在誘導和誤導消費者,房地產、工商等管理部門應該對此類行爲進行查處。”
上海專司房地產官司的程惠瑛律師認爲,近年來的房地產數據亂象,是各個利益集團互相博弈的結果。怎麼規範?還是要制度化。例如,什麼數據應由什麼部門公佈?在怎樣的媒體上公佈?都應該制定一個標準和辦法。“無論在美國還是歐洲,房價數據都由專業行業協會,在專業媒體上統一發布。”她認爲,相關的房產行業協會應承擔起這份責任,通過專業渠道公佈權威數據,以保證市場秩序,保證消費者利益。
本報記者周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