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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買房者提供的房地產買賣契約。(南海網記者稅博攝)
29日,市民郭小姐向南海網反映,自己2011年在海口龍昆南一帶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產,由於二手商馮某一直拖延,沒有辦理房產過戶,而今年5月查到房產已經被過戶給另外一個人,她懷疑馮某詐騙,而馮某現在已不知所蹤。
市民:投資二手房產,誰知最後過戶給了第三者
前幾年,專做房產交易的馮某看中了龍昆南海師門口一側的單位房,想拿下做二手房生意,於是找了鍾某做合伙人,鍾某出了大部分錢買下這棟單位房的其中一層的29戶房,馮某也投資一小部分錢,經過簡單裝修,重新出售。
兩年陸續有6位買房者購買了10套房,郭小姐也投資了一套,當時全額付款,一次性交清了40多萬。而當這6位買房者要求過戶時,馮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一直沒有過戶,這29套房產仍舊在合伙人鍾某名下。
而今年5月份,郭小姐去海口市房屋產權交易登記中心查詢時,發現她購買的這套房屋已經被過戶給一個姓廖的人,經了解又發現其他幾位買房者的房產也被過戶,而馮某此時已經不再露面,只是在電話上許諾房屋歸屬問題會解決。
於是郭小姐幾位向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報了案,經過受理調查,原來,鍾某想要拿回投資,退出這單二手房生意,由於還未收回成本,馮某和鍾某找到了海口一家典當行,將這29套二手房做抵押貸款,鍾某拿到錢退出了這筆生意。
抵押時,馮某承諾4個月後還清借款,4個月後,在馮某無法償還借款的情況下,根據借款協議,馮某將抵押的29戶房產過戶給了典當行的廖某,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郭小姐了解情況後傻了眼,自己明明付現40萬買了房子,也簽了房地產買賣契約,就是沒過戶,現在自己的房屋被隔空過戶給了第三者,隨時會有被趕走的危險。她和其他幾位買房者這纔意識到,自己被馮某騙了。
抵押房產過戶給典當行的房屋所有權產權登記申請書。(南海網記者稅博攝)
公安局:兩條途徑繼續維權
對此,受理該案的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表示,在接到報案之後,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傳喚有關人員做了筆錄,而當事人馮某遲遲不出現,並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瓊山分局經過3次討論,認為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難以證明馮某涉嫌詐騙,不具備立案條件。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其實在購買二手房之初,就存在一些法律上的漏洞,而這些購房者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經濟損失,這也是令人同情的。他們也希望抓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讓他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瓊山分局建議,從目前情況來看,買房者可以從兩條途徑繼續維權。第一,可以將瓊山分局的不予立案決定書和他們對此決定不服的說明書,遞交到瓊山區檢察院案件監督科,申請復核。如果檢察院認為可立案,瓊山分局將即刻立案,網上搜捕犯罪嫌疑人。第二,向法院起訴,讓法院作出判決,解決房屋歸屬問題,找回損失。
律師:提醒購房者別買產權不清的房產
記者就此情況諮詢了海南盈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君,他認為,如果情況屬實,馮某的確將已出售的房產拿作抵押,就涉嫌非法佔有他人財產,買房者可以繼續搜集證據,爭取能立案調查。
李君說,此案比較特殊,購房者沒有及時過戶造成經濟損失,根本原因是其法律知識不足,使得相關人員鑽了法律的空子。
律師建議,廣大市民在購房時,一定要對相關情況做全面調查了解,若存在產權不清的情況下最好不要購買,買房後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備案交稅,以免節外生枝。(南海網記者稅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