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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華信託和四川信託都被先後爆出因其發行的集合信託融資方無力還款而走上訴訟程序。
雖然對於信託投資者來說,房地產信託仍是本息無憂。但是,對於信託公司來說,其對集合信託負有“剛性兌付”的“義務”,因此在通過司法程序處理債權時,若無法用自有資金“兜底”,則還要向投資者支付違約利息,資金成本壓力較大。
分析人士指出,過去曾作爲信託公司利潤主要增長點的集合信託,現在面臨更爲嚴格的監管和更爲激烈的外部競爭,再加上不斷爆出違約風險考驗着信託公司“剛兌”能力,使得不少信託公司、尤其是大型信託公司開始主動減少這類項目。
房產信託資金佔比
萎縮兩個百分點
根據信託行業協會公佈的數據,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投向房地產的資金佔比僅爲9.33%,與去年同期的11.34%相比萎縮了逾兩個百分點。
投資提醒:購買房地產信託需看還款來源
雖然集合信託看似有“剛性兌付”作保障,但對於投資者來說,當然更希望所投資的集合信託能夠不出問題、如期兌付。雖然房地產信託風險事件頻出,但記者採訪不少信託公司人士,大多數人仍認爲,房地產信託是最優質的投資品種。“收益率優於一般的基建產品,風控做得好的話,風險也明顯低於藝術品信託或礦產信託。”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啓元財富投資分析總監汪鵬指出,購買房地產信託產品除了關注其土地質押外,還要看實際還款來源。“土地質押只是一顆定心丸,也就是說,質押的土地只有到融資方還不了錢的時候纔會起作用。”他說。
而渤海證券的分析師康凱則建議,投資者可以謹慎配置房地產類信託產品,首選一二線城市中資質良好的房地產公司開發的項目。 (記者周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