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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濱海新區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覈通過,並經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爲津濱中(掛)2013-2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部分地下空間使用權的公開出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相關情況
津濱中(掛)2013-2號地塊位於中心商務區於虹道南側,地表四至範圍爲東至堡京路、南至於泉道、西至新華路、北至於虹道。此次出讓部分地下空間使用權。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
二、規劃條件及相關要求
以上出讓所列地下空間年限爲40年,掛牌起始價爲3170萬元(不包括配套工程費)。
受讓人應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1年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
配套費總額爲592萬元,由受讓人在繳納土地出讓金同時向相關部門繳納。
具體配套要求詳見《規劃條件通知書》。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競買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爲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競買活動:
1、存在僞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爲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爲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買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不在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的,自簽訂《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應在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註冊全資公司,並由全資公司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85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爲2013年12月5日16:30,競買申請截止時間爲2013年12月5日17:00。
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掛牌文件《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爲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26日,自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濱海新區交易廳(塘沽北塘經濟區建投領海福地商務園一號樓北樓,洞庭路與集疏港公路交口)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採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爲10日,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6日10:40 ,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及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濱海新區交易廳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增價幅度均爲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掛牌文件,以出讓掛牌文件爲準。
九、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繫人:胡先生
聯繫電話:(022)65271609
聯繫單位: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聯繫人:朱先生竇女士
聯繫電話:(022)65271608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