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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廳網站公佈了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要求2013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各類棚戶區50萬戶,有效改善150萬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環境。
省財政將按照每戶5000元的標準安排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政企共建、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棚戶區改造實行產權調換、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方式,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房屋最低安置面積標準和具體安置補償方案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通過租住保障性住房予以解決。
選擇產權調換、實物安置的私有產權住房,將按照相應安置補償政策辦理商品住房房屋產權。對於因經濟困難,難以按照安置補償政策補繳差價的,經當地人民政府認定,可減免補繳的差價。現住房屬公有產權的棚戶區居民,可由產權人以貨幣方式補償或提供新的公有產權房進行安置。
另悉,昆明14個縣市區及各個開發(度假)區目前開工建設保障房總量已經達到23萬套,同時基本建成8.4萬套。截至9月30日,今年計劃建設的51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都已全部啓動建設。其中,11019套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高新區馬金鋪518套公租房,包括倘甸“兩區”公租房項目進行主體施工,其他項目施工單位已經進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