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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記者從萊山區住建局瞭解到,《勞動技校區片住宅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公衆意見後,房屋徵收補償均價由8000元/平方米修改爲8100元/平方米,被徵收房屋產權調換原則修改爲等價值調換。
據瞭解,《意見稿》於今年1月28日發佈,並根據公衆意見進行了修改。《意見稿》中,“被徵收房屋主體貨幣補償均價8000元/平米”修改爲8100元/平米,就地安置房確定爲1號、2號樓,戶型建築面積約爲:95、120、125平米。
另外,被徵收房屋產權調換原則也有了新變化。《意見稿》中“被徵收房屋產權按1:1.2的比例進行調換,即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1.2=調換房屋建築面積”修改爲“等價值調換”,等價值調換面積按被徵收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爲:等價值調換面積=按分戶評估報告確定的被徵收房屋主體補償金額÷選定的調換房屋樓層投資優惠價格。被徵收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由選擇一套或多套安置房。
同時還增加了簽約獎勵政策:被徵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與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並搬家交房的,給予搬遷獎勵費。獎勵費標準爲按被徵收房屋有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單戶獎勵費低於10000元的按10000元計發,逾期取消搬遷獎勵費。(記者李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