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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賈文圓
近日,長清區常春藤小區業主張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常春藤小區魯商物業服務公司合同已經終止,但該物業公司在沒有續簽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在小區服務,導致業委會簽約的新物業卻進不來。
業委會:已新選聘物業,可原物業不走
5日上午,記者來到小區業委會辦公室,業委會張主任告訴記者,業委會已經與新的物業公司簽了合同,小區原物業魯商物業長清分公司的合同在4月14日已終止。“4月14日,小區正式成立業委會,按規定,從新的業委會成立之日起,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就已終止,在業委會成立後,我們多次聯繫魯商物業長清分公司和魯商物業總部,讓續簽合同,但他們既不續簽合同又不離開小區,仍然在小區工作。”
業委會鍾主任告訴記者,現在的業委會在濟南市房管局有備案,完全是按照法律法規成立的,在原物業合同終止之後,業主委員會將重新選聘物業公司的事情在小區內進行了公告。“6月29日,我們召開了業主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於許多業主對原物業服務不滿,再加上原物業不續簽合同,我們決定重新選聘物業公司,7月8日至15日,業主委員會召開了業主大會,在人員很難聚齊的情況下,我們以書面徵求意見、電話聯繫的形式,讓業主在三家物業公司中選出一家,最終濟南好來物業管理公司勝出。”7月18日,業委會與濟南好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簽訂了合同。但是,由於魯商物業不進行交接,濟南好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沒有入駐小區。
魯商物業:沒有業主大會授權,新籤合同無效
5日上午,記者到常春藤物業瞭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瞭解情況,隨後該工作人員給經理打通電話,但經理並沒有接受記者採訪。記者試圖與其他負責人聯繫,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告知電話”。
在記者與魯商物業多次聯繫後,一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採訪。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想更換物業管理,必須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我們調查過投票選舉的事情,發現在700戶居民中,只有30戶參與了投票,而且小區也沒召開業主大會,業委會是執行機構,它沒有決策權,沒有通過業主大會授權而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居民觀點:對老物業態度不一
記者走訪了常春藤小區幾位業主,居民對老物業態度不一。業主李女士告訴記者,她聽說過小區要換物業的事情,但不瞭解情況。談到目前小區物業的服務,李女士表示,魯商物業工作效率不高,有些工作人員態度也不好。“我們單元門前有個水泥垃圾池,垃圾池很破,裏面堆滿了垃圾,一直沒人清理,我向物業提建議,讓他們清理一下,或者換個好的垃圾桶,但物業的態度讓我失望。”
楊先生是常春藤小區的老業主,他告訴記者,對於小區換物業的事情,他沒聽說過,家裏的水電費一直交給魯商物業,對於魯商物業的服務,楊先生表示還可以。喬先生是小區業主代表,他告訴記者小區換物業的事情他知道,也對三家物業進行了投票表決,對於魯商物業的服務,喬先生表示,“作爲一個小有名氣的企業,服務應該更周到纔對,但他們的服務並不讓人滿意,小區衛生沒搞好,小區單元門(防盜門)有80%的按鍵不能用,幾乎喪失了防盜門的全部功能,我家衛生間牆壁向外滲水,衛生間屋頂有裂縫,我從3月份開始向他們反映情況,先後反映了四次,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