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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欒吟之通訊員賀天牧)楊老太的二兒子施某名下有兩套房產和近40萬元存款,卻不肯爲老母親支付每月300元的贍養費。普陀法院執行法官來到他的家中,宣佈了處罰決定並進行教育。前天,施某迫於壓力支付了贍養費並繳納罰款。
住在長風街道的楊老太長期獨居生活。91歲高齡的她希望五名子女每月補貼一點生活費,但始終沒人願意承擔。今年五月,楊老太將五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共同承擔贍養義務。法院根據楊老太五個子女不同的經濟狀況等,分別判決五人每月支付一定的贍養費。考慮到施某患有眼疾,法院判他補交1200元贍養費外,從今年5月起每月支付300元。
判決後,五名子女始終沒有支付費用。9月初,楊老太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在分別通知後,有四人支付了母親的贍養費用,但二兒子施某仍不支付。執行法官調查後發現,其名下不僅有兩套房產,還有將近40萬元的個人存款。法官認爲,施某目前共計需要支付2400元,完全有能力履行判決卻不履行,除了應當督促其儘快履行外,還要進行處罰和教育。
10月12日,執行法官來到施某的住處,看到其家中裝潢豪華,客廳擺放着50寸液晶彩電,名牌包包隨處放置,高爾夫球杆和球包放置一角,還養了一條名犬。法官當場對他宣佈處以2500元罰款的決定,並要求在14日之前付清撫養費並上交罰款。
前天是支付贍養費和交納罰款的最後期限,迫於壓力施某來到普陀法院,支付了拖欠的贍養費,交納了罰款。執行法官向施某表示,今後必須每月按時將贍養費支付給自己的老母親,否則法院將會依據申請對其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