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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宮花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張連合,夥同原宮花村的村書記郭仲強及原宮花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財務員馬雪梅,從1998年開始利用職務的便利,騰挪村裏的國有土地化爲私利,侵佔他人購地款及挪用村集體資金,涉案總金額過億。直到郭仲強退休後,經激烈思想鬥爭向省紀委檢舉,此案才終於爆發。
近日,這一起跨越時間長,涉及金額巨大的基層公務人員腐敗案件,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宮花村上百名村民到庭旁聽。鑑於案情錯綜複雜,庭審歷經2日仍未結束,該案將於明天再審,並擇期宣判。
侵吞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
據公訴人指控,1998年至2011年間,張連合一直擔任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宮花村(小區)黨支部書記助理、宮花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書記助理、董事長助理、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經理。而郭仲強則是宮花村(小區)黨支部書記、宮花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書記、董事長、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職期間,二人利用負責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對宮花村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以及管理土地徵用補償費的職務便利,夥同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財務員馬雪梅,通過不建立規範的會計賬冊,私設個人賬戶賬外接收土地徵用補償款,不交、少交土地徵用補償款等方式共同或單獨侵吞宮花村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96148188.35元。
而在1998年至2011年間,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夥同馬雪梅兩人通過不建立規範的會計賬冊,私設個人賬戶外接收土地徵用補償款,不交、少交土地徵用補償款等方式共同或單獨侵吞宮花村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共計31065403.22元。
除此之外,在2002年和2006年,郭仲強分別收受郭某民和謝某嘉夫婦用於向宮花村購買土地的款項共計3930000元,並佔爲己有用於填補生意虧空和個人生活花銷。
挪用1400萬元集體資金還賭債
2001年至2003年間,張連合、郭仲強經密謀後,利用兩人的職務便利辦理審批手續,由盧某健出面分別以3家公司的名義向宮花村借款共計人民幣14022771元,挪用宮花村集體資金用於歸還賭債。
2005年間,張連合、馬雪梅又結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盧某健用於抵消所欠宮花村部分債務的1套位於中山市頤和山莊頤景苑的商品房(價值人民幣130萬元)直接過戶到馬雪梅親屬名下,據爲己有。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最終爆發還要歸功於今年已經63歲,並於2011年退休的郭仲強。據郭仲強當庭供述,他退休後通過到國土局查詢,發現村裏多處土地被倒騰進張連合自己控制的公司,村民意見很大,所以在2012年5月份主動到省紀委舉報的。
“我當時也進行了激烈的思想鬥爭,因爲舉報張連合自己肯定要受牽連,但是我最後下定了決心”。郭仲強說,舉報4天后,中山市紀委就找到他,到2012年6月份,郭仲強被刑拘。
-聚焦
5大手法騰挪土地
在檢察機關的指控貪污事實中,被告人張連合、郭仲強和馬雪梅通過不建立規範的會計賬冊,私設個人賬戶賬外接收土地徵用補償款等多種手法,不交、少交土地徵用補償款等方式共同或單獨侵吞宮花村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
但是在庭審過程中,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細節,三名被告基本都有異議。
手法不支付補償款過戶土地
2002年,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冒用中山市匯基實業有限公司名義,在未支付任何土地補償費用的情況下,指使馬雪梅辦理相關國土手續,將宮花村“東徑”兩塊共142.15畝土地過戶到某公司名下,後於2008年將上述兩塊國有土地過戶到由其實際控制的中山市永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予以侵吞。經評估覈價,涉案土地價值人民幣65390890元。
手法將土地拍賣款收爲己有
2005年4、5月間,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指示馬雪梅辦理委託拍賣、土地辦證、銀行轉賬等手續,將宮花村“圍仔”37.39畝國有土地委託拍賣,收到拍得土地公司支付的土地拍賣款人民幣9722284元后,直接轉賬至由其實際控制的中山市建弘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賬戶,予以侵吞。
2004年3月間,郭仲強利用職務便利,將宮花村位於“小七、牛角靚”的18.8畝國有土地通過拍賣方式轉讓給潘某賢,並通過私人銀行賬戶收取土地拍賣款人民幣1590000元后予以侵吞。
手法讓財務員攔截土地出讓資金
2004年間,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將宮花經濟發展公司名下位於宮花村“後門坑、狗頭殼”的73.21畝國有土地出讓給黃某鍵、樑某滿等人,指使馬雪梅在收取土地款時以收取現金或存入私人銀行賬戶等方式截留,侵吞土地款共計人民幣8676300元。
手法設立小金庫隨意支取開銷
張連合、郭仲強在宮花經濟發展公司任職期間,指使馬雪梅私設個人賬戶賬外接受土地徵地款等款項,供3人隨意支取使用,共同侵吞宮花經濟發展公司應付未付宮花村土地補償款、轉讓土地獲利款共計人民幣7490782.6元。
手法把國有土地倒騰進自己公司名下
2001年至2004年間,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指使馬雪梅辦理相關國土手續,將宮花村75.17畝國有土地過戶到其兒子張某弘、張某航以及由其實際控制的中山市鴻威工貿有限公司名下,予以侵吞,應付未付宮花村徵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3277931.75元。
陳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