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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鄭州10月10日電(曹錚)“從2013年10月8日起,鄭州市房管局將推出商品房屋單件房產證辦理立等可取新舉措。此舉將鄭州市房產證辦理時限從20個工作證縮短到1小時內,是一種便民利民服務活動。”鄭州市房屋登記中心副主任趙遂根在10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如是說。
房管局在發佈會的通報中稱:“爲方便羣衆辦理房產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活動。”並列出個人辦理商品房房產證立等可取所需的具體條件。
通報中提到,在鄭州市區(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除外)範圍內的商品房屋買受人個人辦理房屋所有權的,均可憑藉商品房屋所需資料,到鄭州市房屋交易東大廳、北大廳進行房產證辦理。
其中,具體條件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爲聯機備案合同以及買受人爲一次性付款業主。
凡是具此條件的業主,只要提交鄭州市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開發企業在轉讓方位置蓋章)、受讓方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商品房屋初始登記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整首詩房屋登記簿)、商品房買賣合同(聯機備案合同及備案信息)、完稅憑證、物業維修基金繳存憑證、房屋分戶平面圖2份以及房屋座落房號證明等要件,即可在1小時內辦理到房產證。
此外,通報中還提到,經濟適用房屋、安居房除提交要件外,還應提交《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審批表》。
趙遂根表示:“時效是本次新舉措的最大特色。據我所知,在國內,鄭州是第二個能在1小時內辦理出房產證的城市。”
“房子對我們來說是大事。辦房產證的時效從20個工作日縮短到1小時,這項舉措太便利了,總算省略去了揪心等待的過程。”市民周女士在得知房管局推出的新舉措後對記者說道。
市民王先生則認爲:“推出這樣的便民舉措真的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考慮了。我覺得辦證速度快了讓人感到很貼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