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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近年來,物業管理糾紛不斷。而在去年年底,中山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制定了《中山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草案)》(以下簡稱《細則》)並進行公示。而在近期,最新版本的《細則》再次公開徵求公衆意見。據筆者瞭解,本次除了對原公示《細則》的一些表述進行了調整外,還新增了關於物業管理區域劃定、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相關部門工作的義務,明確了物業服務收費的分類和構成、共有收益的範圍和使用等內容,同時補充了一些處罰條款,以及取消了業主監事會的提法。
據瞭解,此次公示截止期限爲10月15日,公衆對具體內容有意見或建議,可向市法制局反映、提交。
新補充違規不移交資料將被通報處罰
在新舊物管交接的時候,往往會出現舊的物管不肯走,新的物管進不去的情況。在上一版本的《細則》中,爲了減少新、舊物管公司在交接中產生的矛盾,規定如果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當即無效,原物業服務企業當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並依法將小區資料移交給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而最新的《細則》在原來的基礎上新增了處罰條款,補充規定了對違反規定逾期不移交有關資料的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市住建局將予以通報,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除此之外,最新的《細則》也在法律責任章節中作了改動,針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處罰金額作了調整。
新增加管區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
據瞭解,以往在一些小區,市政府有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工作的時候,常常會遇到物業公司不配合工作的情況。
對此,在本次公示的《細則》中,明確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必須配合相關部門工作的義務。根據新增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阻撓市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社會管理、服務、文化活動的工作人員進入物業管理區域以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工作。
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秩序維護、居住人員和流動人員人口計生管理、出租屋管理、垃圾處理、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以及開展社會服務和文化活動等工作。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安全事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新提法物業管理區域要劃定並備案
在以往的物管糾紛中,物管區域範圍常常成爲引發矛盾的焦點,如何劃定物管區域範圍,當存在爭議的時候,又有哪些可以做依據?對此,最新的《細則》特增加了“物業管理區域”的章節。
根據《細則》裏第六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劃定或者確定物業管理區域,並按照本細則第七條至第九條的規定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物業管理區域備案手續。
而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定或者確定有爭議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徵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相關業主、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後確定。
新刪減業主監事會提法被取消
在去年年底的公示的《中山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中,爲了監督業委會成員,規定業主大會可以設立業主監事會,履行業主大會賦予的職責,代表全體業主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但是在這次公示的《細則》中,業主監事會的提法被取消。據中山市法制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小區業主可以依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加上物業公司,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將成立一個業主大會,選舉一個業主委員會,和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但是這時候再加入業主監事會的話,小區裏的管理機構可能會出現過多的情況,機構間可能會出現難協調的問題。所以爲了精簡管理,在這次的修改裏取消了業主監事會的設立。”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陳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