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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廣州近日對《關於我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廣州可能將對地下空間收取土地出讓金。
根據這份《實施意見》的徵求意見稿,廣州擬對地下空間的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爲,地下負一層按照地上部分市場評估價的50%計收土地出讓金,地下負二層以及以下面積按地上部分市場評估價的25%計收土地出讓金。
目前全國部分城市都對地下空間的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也作了一些詳細的規定,對於廣州這個標準,有記者就對全國其他部分城市做了一個比較發現,廣州擬出臺的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可能是全國最高的。
比如說杭州、鄭州,目前地下一層土地出讓金是按照地上樓面地價的20%收取,而杭州還規定用於車位用途的,地下一層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相對的應樓面地價的10%收取;地下二層的土地出讓金是按照地下一層標準減半收取;地下三層土就是按照下二層標準減半收取,以此類推。
對比廣州,如果這個意見稿提到的"市場評估價"指的就是項目的樓面地價的話,從地下一層來看,廣州的標準相當於杭州和鄭州的2.5倍,如果是負二層的話,廣州的標準依然是杭州的2.5倍,是爲鄭州的1.25倍。
記者採訪瞭解到,對於市民來說,他們最擔心的還是在於車位價格是否會因爲這個規則而被推高。目前來說,廣州的車位成交量還是比較正常的,沒有出現業主因爲害怕被追繳土地出讓金而匆忙賣車位的情況。 (記者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