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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近日正式對外發布。《意見》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是我國政府部門首次明確提出“以房養老”模式時間表,“以房養老”再次成爲社會關注焦點。
【微評】 “留下房子抵押,金融機構爲你養老”,作爲一種新型養老方式,這種做法既盤活了老人的不動產,也解決了老人的養老資金難題。但“以房養老”涉及房地產、金融、保險、社保及行政管理多個領域,還受制於房屋產權年限等多重因素,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這一養老模式的成熟完善,既需要試點先行先試積累經驗,也需要從國家層面進行系統、細緻的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