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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本報刊登了關於北京遠洋天地社區違建存在7年,法院判決遭遇執行難的調查報道(詳見9月11日本版“民生調查”《違建“樓外樓”,7年拆不動》)。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表示,已經協調相關部門聯合開展查處,已有一戶業主表示了自拆意向。
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趙隊長向記者介紹,遠洋天地社區已有業主表達自行拆違的意向。據他介紹,遠洋天地社區違建情況十分複雜,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因此各項程序流程以及查處工作開展需要一段時間。目前,北京市朝陽區專項行動牽頭單位已經協調所屬轄區八里莊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查處工作,通知社區內存在類似違建情況的業主進行約談教育,已有一戶業主表示了自拆意向。
此外,北京市朝陽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表示,目前正在對法院是否已撤銷強制執行判決進行覈對。
對樓頂露臺進行搭建改造的73號樓2605室業主葉先生(化名)向記者表示,自己並不認可法院裁定其違建的判決。據他稱,購買該房屋時開發商確實承諾贈送樓頂露臺,並且房產證上的戶型圖也標示出“平臺”部分。據此,葉先生認爲,露臺不是公攤而屬於私有財產,“任何本樓其他業主的公攤面積中不包含我的露臺”,他有權處置,改造“沒有佔用公共空間”。
葉先生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他作爲房屋的所有人,對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能。他對自己的房屋進行必要的添附、裝飾、裝修,是行使處分權能的一種表現,即行使所有權的表現。
對於葉先生的該說法,趙隊長曾表示,在原產權面積範圍之外增加建築面積等,必須得到行政許可,否則屬於違法建設行爲。另外,若加建用於牟利,即涉嫌非法經營,應依法處理。
據葉先生透露,搭建改造是與遠洋天地物業打過招呼的,“是在物業口頭答應下完成的”。他認爲,遠洋天地搭建改造頻現,自己不是第一家,也非最後一家,“不能針對我一家,要拆大家按照搭建順序一起拆。”
截至記者發稿,仍未得到遠洋天地物業服務中心的回覆。(人民網記者趙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