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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適房就在那裏,快2年了,只能看,不能住。前段時間,看你們報道了一些保障房的事,我就打電話諮詢一下,看能不能請有關部門幫幫我們。”近日,張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希望有關部門能幫她圓“安居夢”。
記者查詢得知,根據《海口市2010年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當年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爲: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3712元。這意味着,當年申請經適房的市民人均月收入最高不超過1144元。然而,這樣的低收入門檻卻成了經適房申購者跨不過的坎,因爲這樣的月收入很難從銀行取得房貸。
明明是爲“窮人”建設的經濟適用房,“窮人”卻買不起。像張女士一樣的申購者,如果月收入達到銀行要求的貸款門檻,就會超出申購經適房的標準,無法取得名額。但如果月收入在申購標準範圍內,就無法達到銀行放款的門檻,還是無法住進經適房。對此,張女士很無奈,“我們也不需要額外的援助,有手有腳,我們可以自己勞動,就是希望能住進配售給我們的房子裏。”
“租房租了幾十年,就想着能有套自己的房子。”張女士說,2012年1月,她向開發商海口投源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交了7.8萬元的首付款。然而,由於遲遲無法從銀行貸款,張女士只能有名無實地“擁有”着一套經適房,“拿不到鑰匙,住不進去。”張女士說,“我做保潔工作每月工資1200元,加上打零工,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但銀行要求每月2100元的穩定收入才能貸款。我要是有這麼多錢,就不可能申請到經適房了。”
張女士是一位單身母親,做保潔工作,加上打零工,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2010年,她在報紙上看到了經適房申購的消息,隨後前往居委會提交了所需材料。經過程序認定,張女士符合申購條件,成爲海口較早一批經濟適用房配售對象。
2011年底,張女士取得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號確認書,成爲海口水濱花園經濟適用房購房戶。政府配售給她的房屋是該小區一套小戶型房屋,總面積67.22平方米,單價3800元/平米,總價23.8萬餘元。張女士說,雖然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自己還是“嚇了一跳”,“雖然這個價格在海口已經很低了,但是對於我們這樣的低收入家庭來說,房子的總價還是一個天文數字。”
記者瞭解到,水濱花園是由海口城投下屬的海口投源實業有限公司負責開發的。針對此事,海口投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張女士這樣的遭遇確實存在。據其介紹,因爲銀行不歸地方政府管轄,而是屬於銀監會監管。因此,銀行放貸必須按照其系統內部標準進行,一旦出現違規放貸,銀監會將予以查處。爲此,開發商也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過,但銀行也很爲難。
該負責人還表示,海口現在的經適房申請標準已經放開,2013年的經適房申請標準是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5245元,比2010年的標準提高近一倍。針對張女士的遭遇,開發商也沒有辦法幫助她,建議其通過家庭聯合申請人方式進行申請貸款,或者等到自己的銀行流水達到門檻時再要求重新申請貸款,也可以先申請廉租房、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