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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拖欠土地出讓金導致國有土地收益流失,這已成爲我省土地資源領域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我省借“批而未用”等土地清查風暴,舞出“組合拳”,打響土地出讓金催繳攻堅戰,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追繳出讓金20.6億元,佔拖欠總數的38.3%。
據瞭解,目前除三沙、屯昌、白沙外,我省其他市縣均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出讓金拖欠現象,全省歷年拖欠的土地出讓金有53.72億元,涉及土地153宗。土地出讓金拖欠,既有企業自身原因,也有政府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受讓人交付土地等原因。
我省以“批而未用”等土地清查行動爲契機,加大土地出讓金清繳力度,分清責任,分類處置,通過限期清繳、書面發函、約見談話、收取違約金、解除合同、提起訴訟等方式催繳。
文昌市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採取了“促、限、訴”三項具體措施:“促”即專人督促,採取電話催促、約談負責人、制訂還款計劃等方式催繳土地出讓金;“限”即政策限制,對於拖欠土地出讓金的用地單位,國土部門限制其參加新的土地競買,規劃、住建部門不得爲其辦理項目用地規劃報建手續;“訴”即提起訴訟,檢察機關督促國土部門通過司法程序提起訴訟措施,依法強制徵繳。文昌市現已追繳出讓金4.66億元,佔全部拖欠總數的98.5%。
儋州市向用地單位發函追繳,明確期限以及相關單位和分管領導的責任,現已追繳土地出讓金3.02億元,追繳比例達57.4%;臨高縣通過下發催繳通知書和電話催繳等方式,共追繳拖欠土地出讓金9110萬元,追繳比例100%;澄邁縣採取書面發函、電話催繳、約見談話、凍結賬戶、直接劃扣、收回土地使用權等多措施催繳,已追繳1.57億元。
省政府明確要求,各市縣要加大土地出讓金催繳力度,對於企業原因拖欠的土地出讓金,要在明年7月底前,全部追繳入庫。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實無法追繳的,必須依法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權。對於政府或部門原因造成當事人拖欠土地出讓金的,各市縣要逐宗制訂處置方案,明年7月底前完成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