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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北京的李女士(化名)通過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以下簡稱“我愛我家”)購置一套二手房並委託其代辦公積金貸款事項。然而,4個多月的時間裏,貸款卻遲遲無迴音,直到今年3月份,本已收取8萬元服務費的我愛我家,又瞧準李女士着急辦貸款的心理,趁機收取了5000元的加急費,但貸款沒辦成,錢卻有去無回。
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我愛我家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方稱收取5000元加急費是公司職員個人行爲,也是公司第一例類似事情,公司不知情。目前已將該人員開除,並答應會將此費用退還李女士。但對於爲何在公積金貸款上出現如此不專業的錯誤,對方則以“非我經手”爲由推稱不知情。
中介承諾反覆落空服務費外又收加急費
2012年11月份,李女士經我愛我家的業務員介紹,在位於北京昌平區天通苑附近的一家我愛我家店簽了購房合同,購入一套二手房。
買房時,李女士希望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我的公積金情況比較特殊,雖然有貸款記錄但已還清,且名下無房產”。謹慎起見,李女士反覆詢問我愛我家的工作人員,而當時除了業務員在場外,我愛我家的店長也在場,“他們都向我表示沒問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李女士回憶,我愛我家的業務人員還向其承諾,2013年2月底3月初就能走完公積金貸款程序。
然而,說來容易做來難。公積金貸款的事情一直沒有消息,而2013年2、3月份,政府大力調控樓市的“國五條”也開始提上日程,而坊間關於北京將於4月份實施二手房徵收20%個稅的傳聞四起。
消息一出,這可急壞了李女士,期間,她多次詢問我愛我家公積金貸款進展如何,“我還多次向他們表示,由於我自身公積金情況特殊,即便辦不下公積金貸款也無妨,但需要提前告知,好另做打算”,李女士稱,在與我愛我家的交涉中她發現,其工作人員辦事效率很低,各個部門銜接很差,作爲一個提供服務的公司,反而表現的格外“牛氣”,對方的答覆大致都是:“可以辦理,但正在走流程”之類的。
3月中旬,我愛我家的承諾的時間早就過去,貸款一事卻還是遙遙無期。於是,焦急的李女士又找到我愛我家專門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人員詢問,而該人士稱,如果按一般流程來講,起碼需要兩週才能辦下公積金貸款,要趕在北京國五條落地前辦完已來不及。所以,爲了節省時間,他可以幫李女士加急辦理,但需要交5000元的加急服務費,言外之意,交了錢就能儘快辦下貸款。
據李女士稱,我愛我家作爲購房中介,在其簽訂購房合同時已經收取過服務費,合計8萬餘元。但因爲時間緊迫,無奈之下,李女士在向上述人員重申了自己的“特殊情況後”再次繳納了5000元的加急服務費。
沒過幾天,上述我愛我家人士卻告知李女士,因爲她有貸款記錄所以辦不了公積金貸款,還埋怨李女士事先未告知。可李女士稱,自己已向其多次說明自己的貸款情況。無論如何,這意味着李女士四個多月的等待歸於徒勞。
而事情沒辦成,這5000元卻至今未能收回。李女士曾多次催要,對方表示“沒有了”。而因我愛我家的反覆爽約,公積金貸款一事臨時泡湯。眼看還有幾天就到4月份了,李女士不得不忙着四處籌款,終於在3月底完成籌款事宜,而3月31日,北京對二手房徵收20%個稅的國五條細則正式出臺,“差幾天就要趕上樓市新政了”,李女士感嘆。
更讓李女士氣憤難平的是,今年4月份她還收到我愛我家打來的服務反饋電話,詢問李女士是否對其服務滿意,李女士稱要投訴。沒想到對方只是表示知道了,便掛掉電話。
事後,李女士質疑,中介公司是提供服務的,但我繳納了不菲的服務費後,卻並未享受到專業的服務,反而平添許多麻煩。期間因爲我愛我家原因造成延誤,卻還要另收加急費纔給辦貸?這樣的中介公司,是否真正發揮了“中介”的作用,還有沒有必要存在呢?
一年內遭多次投訴我愛我家被指“黑中介”
近年來,樓市連年看漲、房價高企成就了房地產經紀業。在一些中介公司賺得盆滿鉢滿的同時,因中介服務不專業、不負責、違規等問題,中介公司也屢遭投訴。我愛我家作爲房地產經紀業中的翹楚竟也難逃例外。
據央視網2013年2月份報道,今年春節以來,我愛我家因爲將房租漲了近15%,且續租仍需交中介費等霸王條款問題,被消費者投訴,指其爲“黑中介”。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2013年3月27日報道,北京市朝陽區的多位業主反映,他們通過中介公司我愛我家賣房,在中介公司做出擔保承諾後,僅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後就將房子過戶給買家。事後不僅拿不到房屋尾款,買房人還攜千萬尾款消失。受害業主懷疑我愛我家從中故意“做局”欺騙消費者。
據今晚報2013年3月29日報道,天津張女士通過我愛我家購房,起初我愛我家承諾可以辦理貸款,但交完押金後卻被告知不能辦理,還要張女士“假離婚”,不僅當初承諾未兌現,中介費和3萬元定金也不退還。
據《勞動報》2013年5月份報道,上海一位意欲買房的邊先生在我愛我家浦東五蓮路店,看中了一套價值160萬元的二手學區房,並在當天將3萬元意向金交付給了業務員,但雙方當時並未來得及就此事簽訂意向合同。一小時後,冷靜下來的邊先生對之前的購房意向表示反悔,並希望業務員退回意向金,但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事後,我愛我家承認意向款理應退還,但因爲相關業務人員鬧情緒所以遲遲不退錢。
據京華時報2013年6月17日報道,有消費者通過我愛我家中介公司購買了一套住房,在支付了50萬元的首付款和2萬元中介費後,得知房主一房兩賣,拿走首付款後失去聯繫。於是,該消費者將中介公司訴至北京通州法院,要求退回50萬元的首付款及2萬元中介費。
除了服務差而屢遭投訴,我愛我家還因涉嫌違規交易,被房管部門查處過。
2013年6月份,因涉一起購房糾紛,“我愛我家”公司被舉報做“陰陽合同”助人避稅。查實後,被朝陽區房管局做出“取消網上籤約資格,並處罰金3萬元”的行政處罰。但事後,有媒體調查發現,此類陰陽合同,被罰的我愛我家分店依然照做無誤,網籤工作也繼續進行。而在我愛我家另一些分店,有業務員甚至聲稱:客戶有需求,違規也要操作。(“民生說道”記者臧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