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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市西秀鎮博養村部分村民向南海網反映,稱原村委會主任張某於2009年委託海口某公司老闆李先生辦理村集體建設留用地土地約260畝的土地使用證,但土地證辦好後,至今仍未還回該村委會。8月31日,記者採訪瞭解到,經過西秀鎮政府的協調,李先生承諾明日將土地證還回博養村。
村民:委託辦證至今未還,擔心被過戶
據博養村村民鄺先生介紹,2009年,政府給該村約260畝的集體建設留用土地。爲了開發這塊土地,原村委會主任張某委託海口某公司老闆李先生辦理這塊地的土地證。但大家滿懷希望等土地證能及時辦下來時,不料卻未見該證拿回村裏。“四年過去了,該土地證至今未還回村委會,大家懷疑被該公司老闆霸佔了。”
“我們村民主要是擔心土地證被人悄悄過戶,霸佔作爲其他用途。”另外一村民說,土地證過了這麼久,都沒有還回來,大夥懷疑原村委會主任和李先生有貓膩行爲。他甚至認爲,張某與李先生簽訂委託書是不規範的,在簽訂委託書前沒有召開“兩委會”。
原村主任:委託辦證是開會決定,願配合追回
對於村民的說法,記者採訪了原博養村村委會主任張某。他向記者解釋道,2009年4月16日,由於村委會經濟困難和辦理土地證手續較爲複雜等原因,一直無法申辦取得約260畝的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證件,嚴重製約村委會經濟發展。經過全體村幹部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委託海口某公司老闆李先生代理村委會,負責向國土規劃等部門爲村委會申辦辦理該地土地的權屬證件。
“村民反映的情況並不屬實,委託辦理是開會討論的,不是我個人決定的。”張某無奈地說,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李先生負責辦理,村委會配合,辦理土地證過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李先生負擔。辦好土地使用證等手續後,在將來對土地進行合作、聯營等開發時,村委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李先生合作開發。
張某告訴記者,李先生辦好證後,由於村委會這邊無法支付相關的辦證費用,對方只好先把證件複印件交給村委會,原件暫時由對方保管。2010年9月,他離任後,也將這份土地複印件移交給下屆村委會保管。“如今有村民向西秀鎮政府投訴此事,我也很願意配合政府將約260畝的土地證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