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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市民馮先生向南國都市報熱線投訴稱,位於海口市瓊山區中山南路東側美舍河旁的“金色美舍”樓盤,在證件不全的情況下建設,且對外進行“內部認購”賣房。對此,海口市住建局迴應稱,“金色美舍”樓盤的確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證,建議購房人提交相關證據,以便進一步覈查。
據馮先生介紹,“金色美舍”樓盤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只有一張“復工通知單”,一份“土地轉讓證”就對外進行“內部認購”,而且已賣了大多數房子。“他們(金色美舍樓盤銷售方)讓購房者先交1萬元定金後只開收據,7天內再讓購房者交首付總房價40%的房款,同樣也只開收據不開發票,同時籤內部認購協議。”馮先生說。
馮先生向記者反映說:“請問這樣銷售合法嗎?如果不合法應馬上禁止這種銷售行爲,保護市民的合法權益。”對此,海口市住建局迴應,經調查,“金色美舍”項目在住建局未有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記錄,建議購房人提交相關證據,以便進一步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