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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租期還未到,可院子就要動工了,情急之下房東便撬了自家的房門,以讓租戶儘快搬走。昨日下午,昆明市春雨路一院子裏,租戶陳先生的物品被房東叫人搬到了大路邊。然而,租期並沒有到期,雙方也並未達成一致協議,這種做法令租戶陳先生氣憤不已。
租戶:廠裏的東西被搬到街邊
16時許,事發現場的兩道捲簾門已經倒在了地上,而院子內則有數十名工人向外搬運一些塑料裝飾品,並放到路邊。
“是房東叫人搬我們的東西。”據廠裏的負責人陳先生介紹,從2004年他就租下了這塊地,租期爲20年,今年纔是第8個年頭。
今年5月份,房東就來通知搬遷。但根據租房合同,房東須向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擴建房屋及裝修等費用25萬元,但房東拒絕了這一要求,此後雙方一直僵持着。“後來還斷水斷電,現在又強制搬離。”陳先生說,雙方爭議的焦點還是賠償金的數額問題,最後降至7萬元,但房東仍然拒絕籤協議,讓先搬完東西再說。
房東:這裏最近就要破土動工
昨日下午,房東李先生介紹,這塊地皮共有兩畝七分地,他擁有這塊地的使用權。之前他接到通知,此處要進行高壓線入地工程,由於施工需要,此處將破土動工,而動工日期就在這兩天。5月份,他就已經通知陳先生儘快搬走,並得到陳先生的承諾,在6月30日之前搬走,之後一直未果。與此同時,陳先生提出了25萬元的高額賠償,他不能接受,此後,雙方一直拖着。而後雙方協商在8月31日共同協商處理此事,但陳先生一直關機。
“實在沒有辦法了。”房東李先生稱,自己撬門搬東西也屬無奈之舉,他也願意走司法途徑解決此事,也願對違約行爲進行賠償。(卜亞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