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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入住的時候就鋪設了一家寬帶運營商的網絡,用的人一多就網速極慢還經常斷網,想換其他網絡根本不讓換。”廣州市天河區某小區的一位業主如是告訴羊城晚報記者。
儘管國家明令禁止開發商與電信運營企業之間的“壟斷性協議”,今年8月17日,國務院發佈又將“寬帶中國”正式上升爲國家戰略,但“網霸”攔路依然屢見不鮮。
小區“網霸”何以形成?寬帶服務商與房地產公司等之間到底有着怎樣的利益關係?形成了怎樣的鏈條?
捆綁的利益
【寬帶服務商想進樓盤先要搞定開發商、工程方和物業,還要分出兩成到五成不等的利潤保證持續壟斷】
一個樓盤即將開建,寬帶服務商如何把自己的寬帶網絡鋪設進去形成“壟斷”從而獲利呢?某房地產公司一位部門負責人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最關鍵的是要找對人。”
“首先是開發商工程部的負責人,這個人很關鍵。在建設階段,鋪設寬帶跟其他水電等基礎設施一樣,還只是一個工程項目,是按照工程項目來進行鋪設、考覈的,很多時候就是這個工程部的負責人說了算。不過也有些公司會由工程的現場總負責人來決定這個事情,這個總負責人一般是公司的高層,是由老闆派到這個工程來進行全面管理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必須找到這個人,纔可能有勝算。當然最好的是找到老闆,老闆一批那就絕對沒問題了,項目就是你的。但不論誰來批,其他的人都不能忽略,尤其是之前說的工程部的負責人,因爲在鋪設過程中你隨時都需要他的幫助。”
“開發商把項目交給你,自然不會白交,你得把一部分的利潤讓出去。以現在的市場環境來說,大部分是二八開,兩成利潤給房地產公司,八成的利潤歸寬帶服務商,但別看是八成,這八成裏要刨除所有的線路、人工、交際等各種成本,剩的也不會太多。”
該知情人士表示,這還只是事情的第一階段。“如果你鋪完寬帶了,不想做後面的維護工作什麼的,那你和開發商的關係到寬帶鋪好就結束了。如果你還想做接下來的維護工作,繼續賺業主上網的費用,那就要和一個新的部門打交道,那就是物業公司。”
“有的開發商的物業公司就是自己辦的,物業只是整個公司的一個部門,這時候你找起來就比較方便了,因爲物業的負責人跟你之前打交道的人都很熟,你只要跟這個物業的負責人接上頭接下來的事就好辦了,你的條件如果可以他們一般都會讓你接着做。但有的開發商是從外面請的物業公司,這個時候你就必須努力找到物業公司的負責人,然後跟他談寬帶維護的事了。”
那該如何與物業公司進行利潤分成呢?據知情人士表示:“這個看你的網費定到多高,你的利潤有多少。如果你定的網費不高,二八分成也還是可以的,同樣是物業公司拿兩成。但如果你的網費定得很高,你有200%的利潤,那你把其中的一半給物業公司也不算多,而更多的情況是網絡運營商和物管公司就網絡使用流量費返還達成協議。這些具體的數字都要雙方來談。”
糾結的追責
【通信監管部門管不了開發商,工商部門又覺得證明物業公司強迫接受寬帶壟斷難以取證】
當寬帶服務商與物業公司的談判完成的時候,他們的“利益共同體”也便由此形成,有些私下達成了“排他”的協議。
而當樓盤進入銷售階段,一般業主在買房之時,售樓處一般只會介紹“寬帶入戶”。“但到底是哪家寬帶公司,業主們一般不會問,不問我們也就不說。”某樓盤的一位銷售人員如是告訴羊城晚報記者。
於是,購房者入“局”。
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11年,廣州市不能自由選擇電信運營商的小區已達40個。在這些小區的論壇上,罵聲一直沒斷——
“我們小區那個網速我受不了,打開一個網頁要30分鐘,打開QQ空間要40分鐘……”“E家寬網絡很不穩定,我用了它之後,經常掉線,特別是進行證券交易時,網絡卻斷線了,那種憤怒無法言表。跟該公司投訴,小姐的答覆永遠是‘我馬上跟網管反映一下’,之後就杳無音訊了。”……
記者就此致電E家寬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小區的物業說不能進入其他寬帶,那是物業的事情,業主應該去找物業解決而不是找運營商。此前,E家寬所屬的廣東盈信投資有限公司服務質量主管姜利華在接受羊城晚報採訪時表示,“E家寬”並不全是“壟斷”的受益方,和其他中小網絡服務提供商一樣,“某種程度上,我們也是受害者”。
對於這種“壟斷”的情況,相關通信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力不從心——目前只有到了省一級纔有相關管理部門,而市縣區街等是沒有這一部門的,管理力量非常有限。而且即便是省級管理部門也只能針對寬帶運營商進行管理,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商實施阻礙就不能管了。
那工商部門呢?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投訴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如果有市民投訴寬帶“壟斷”的相關情況,會交由屬地消委會進行處理。記者隨即致電越秀區消委會,該處工作人員表示寬帶“壟斷”的確比較棘手,“如果寬帶運營商有強迫消費者只是用其一家寬帶的行爲,那是可以處理的”,但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這個強迫行爲較難證明。“而用戶想接入其他網絡進來,一般要通過物業的同意纔可以,但物業不允許隨意接入其他公司的寬帶實際上也沒有什麼不妥,所以處理起來可能真的比較困難。”
被動的維權
【有法律規定無細則保障,業主必須通過業委會提起訴訟纔有一絲勝算,專家提出細化國標明確處罰】
國家相關部門其實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寬帶入戶最後一公里的“壟斷”問題,並試圖對此進行規範。2007年1月,信息產業部與建設部共同頒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信管線及通信設施建設的通知》,明令禁止開發商與電信運營企業之間的“壟斷性協議”,這個通知具有較強的指導性,但並沒有詳細的細則可供操作。
去年10月,廣州市人民政府也出臺了相關規定:“項目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不得就住宅小區、住宅建築及商住樓內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的接入和使用,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簽署排他性或壟斷性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的權利”。“這份文件的規定內容無疑是很好的,但它對已建成小區的約束力不大”,一位業內人士如是表示。
長期關注小區“寬帶壟斷”問題的廣東省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何富傑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想要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寬帶選擇權,目前較爲可行的辦法還是訴訟,而這種訴訟最好由業主委員會來發起。
很多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爲,最好的辦法是“網業分離”。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闞凱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有一些人說了一個比喻,網絡相當於高速公路,路上跑的車是業務,現在的運行格局是運輸公司自己修路跑自己的車,所以必然引發各種各樣的事情,但是另外一方面高速公路利用率又非常低,正確的做法是無論誰的車都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跑,只要收取過路費就可以了,這樣路的利用率就提高了,高速公路重複建設也就消除了。”
就近期來看,業內人士公認的破解網絡障礙最迫切的一環,還是設定寬帶入戶的國家標準並嚴格執行,將那些不符合標準(例如網速極慢且經常斷網)且存在“壟斷”行爲的寬帶運營商逐出小區。
實際上,我國的光纖入戶國家標準並不缺位。2012年4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組織編制的《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範》和《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兩項國家標準已經正式開始實施,迄今已逾1年。
“在兩部文件中,對防止小區寬帶‘壟斷’、寬帶網絡施工要求等都做了較爲嚴格的要求,但並沒有細緻到網速、斷網等網絡使用質量這一環節,規定本身仍較爲宏觀,實操性還不夠強,”何富傑律師介紹,“更大的問題是監管力度不夠,對於不執行國家標準的行爲目前還沒有出臺處罰措施和標準。”(記者魯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