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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和新城業主委員會幾名委員最近都很頭疼,她們遇到一個難解的方程式:業委會想告物業公司吧,會很麻煩,官司還沒打呢,無數施壓的電話就打來了;不告吧,物業公司又拒絕協商解決問題,小區物業管理無法改善。
據介紹,豐和新城現在的物業公司,是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已經連續簽約服務好幾年了。其與豐和新城2013年續簽的物業服務合同,已經上級房管部門裁定違反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法定程序,並於8月5日發函要求其與豐和新城重新簽約。長城物業對此不以爲然,揚言“去告好了,沒什麼說的,法院見”。
事情當然遠不止這麼簡單。豐和新城業委會七委員之一的龍某某(應當事人要求,本文所述姓名均採用化名,下同)告訴記者,物業公司諸多作爲,讓業委會實在是無法再容忍了。
業主“二十五條”控訴長城物業的服務不良
2013年7月底至8月初,大江論壇一週內兩條投訴豐和新城物業的帖子引起了記者的關注,經聯繫,記者赴豐和新城採訪、瞭解相關情況。
豐和新城業委會的龍委員告訴記者,長城物業在豐和新城做了五六年了,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實在不到位,業主們的不滿由來已久,怒斥長城物業是“一級資質,三級服務”,甚至整理了二十五條建議和意見來,希望長城物業能夠切實改善小區的物業服務。
龍委員說,小區物業管理出現了太多的問題:所有垃圾桶都壞了,物業不給換,還是業委會出錢2140元自己換的;去年小區的樹死了很多,沒澆水,物業也不維護;現在小區的攝像頭基本都是擺設,小區安全監控幾近於無,安全狀況堪憂,業主們實在無法安心;像8棟2單元102業主鍾巧家,窗戶玻璃爛了,牆面滲水敲了瓷磚卻沒給恢復,還接連丟了2輛電動車,物業都不管。
業委會想改善這種狀況,多次與物業公司溝通無果。
物業服務貓膩太多業委會“實在難放心”
龍委員告訴記者,現在不光是長城物業的服務不到位,而且貓膩太多,讓業主和業委會實在難以放心:“舉個簡單的例子,14棟1單元602業主龔橋,2013年7月份纔買汽車,物業卻要求從1月份起補交停車費,50元/月。這是明顯不合理的要求,爲什麼要多交6個月的停車費?”
最突出的例子是電梯維修。小區19棟的電梯壞了,長城物業定點的維保公司說電路板壞了,需要更換,加上其它的小問題,總共要花9600多元。業委會諮詢了多家維修公司,把電路板拿去測試發現是好的,最後業委會自己找人維修電梯,前前後後只花了500元。這些費用中間出現的巨大差距,讓業委會不得不多個心眼,以免多花冤枉錢。
據介紹,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現在業委會都不敢放心地讓物業和維保公司單方維修電梯,每次維修業委會都得派人跟着,全程“觀摩”。平時電梯間也都要鎖緊,而且還要貼上業委會委員簽名的封條,連鎖眼都封上,才得安心。
物業合同涉嫌欺詐被房管部門否決物業公司拒不接受
根據調查,2013年物業合同簽訂時,七個業委會成員中只有三人在場,不到法定的半數。
2013年8月5日,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房產管理辦公室致函長城物業集團南昌分公司,指出該公司與豐和新城小區簽訂的2013年物業服務合同違反了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的程序要求,建議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龍委員告訴記者,這個合同嚴重違規,長城物業在這個合同上不僅是程序違法,還搞欺詐式簽約。
據介紹,該合同是在2012年物業合同的基礎上制訂的,長城物業在續簽之前也說過要以2012年合同爲模板,稍做改動來簽約。但合同送業委會審查的版本和簽約版本卻並不一樣,很不規範。
龍委員拿出2013年合同文本,翻到第十八條說道:“新合同在這裏增加了‘維修’、‘公共收益或’等七個字,但在送業委會讀審時並沒有這七個字,這些字的增加,涉及資金用途的改變,也增加了小區業主的負擔。這種欺詐式簽約,是業主們無法答應的。”
因爲業主們對小區物業服務的嚴重不滿,前任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先後於7月份辭職。
業委會曾向長城物業指出問題並要求重新簽約,物業公司拒絕了。現在紅谷灘新區房產管理辦公室的發函,長城物業同樣置之不理。
記者來到長城物業豐和新城管理處希望瞭解更多的信息,該管理處的龔經理對記者說:“這個事,無可奉告!”說畢徑自走了出去,邊走邊回過頭來對陪同的業委會委員說:“我沒什麼可說的,你們去告吧,法院見就是。”
陪同的業委會委員告訴記者,平時她們與長城物業溝通,也是如此的狀況,很難溝通。
專家提示:買房子,既要挑對房,更要選對物業公司
豐和新城的物業糾紛,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關於“買房後”、“物業陷阱”的話題在坊間和網上漸漸熱議起來。一位準業主說,現在對買房都有恐懼了:千挑萬選的好不容易買了房子,要是住起來也跟豐和新城一樣,那還怎麼敢放心去住啊,長城物業大小也是業內知名的物業品牌,尚且是如此的狀況,那以後如何還能相信那些“一級資質”的物業公司?萬一遇上個“長城物業第二”,跌進物業陷阱後住都住不安生,豈非哭都來不及了!
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行內專家表示:買房人的恐懼感可以理解,但無須過於憂慮,只要自己小心謹慎,這種“買房後的物業陷阱”也是可以避開的。房地產開發商如果不自建物業公司,其對物業品牌的選擇也是根據資質和聲譽來的,大多也會有個考察。一般來說,買房子,挑那些聲譽良好的大品牌是合適的思路,他們更注重品牌建設和社會影響,會更樂於接受意見和建議並改善服務。當然,買房子時不光要考慮價格、地段、交通、環境、戶型設計、教育等房子本身的價值因素,也要多瞭解開發商品牌、物業品牌、片區規劃、鄰里情況等多種附加和周邊因素,綜合考慮後再進行選擇纔是上策。
此專家提示準業主們:“針對居住品質來說,就是買好房子,更要選對物業。” (大江網姜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