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萬寧(海南)9月1日電記者邢東偉海南省萬寧市一男子爲騙取錢財六親不認,多次以能獲取廉租房爲由騙取親屬將近10萬元。今天記者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1萬元。
經查,2011年6月,樑某在閒談中對其妻子的姐姐張某謊稱可以通過不法手段弄到廉租房,張某信以爲真。此後,樑某以跑關係爲由,騙取了張某人民幣15000元。同年7月、11月及2012年1月、3月,樑某又以同樣的手段騙取妹夫梅某,朋友林某、黃某等人共計81000元。